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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09-10-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西宁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10月14日,从省爱卫办传来消息,全国爱卫会正式发文,命名西宁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全国爱卫会在命名决定中说,多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增强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自2003年西宁市委、市政府做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以来,为了将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并召开支持西宁创卫动员会,要求驻宁各单位、部队、企业全力支持配合西宁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省委书记强卫亲自带领省级四大班子领导参加义务劳动,省长宋秀岩亲自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对西宁市创卫工作给予实际支持,使西宁市创卫工作形成了省市联动,全民创卫的良好格局,极大地推动了西宁市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
自创卫以来,西宁市采取从财政上多挤一点儿、中央、省上多支持一点儿、社会多融一点儿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把钱花在最能改善市民生活的民生工程上,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创卫带来的实惠,实施了一批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项目,改善了市民的生活环境,完善了城市服务功能。
通过创卫,进一步加强了与市民健康息息相关重点行业的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的整治,严格准入管理,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行为,为市民把好健康关,守好健康门。以防为主,防治并重,提高市民健康意识。通过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清理病媒孽生地,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全面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为了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转变服务方式,率先垂范,主动深入到基层和一线,带动了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城市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创卫,西宁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媒体、社会、群众的监督和自律作用,稳步推进创卫工作。 (作者:晓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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