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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09-1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全国爱卫办为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的西宁市授牌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9日,省爱卫办召开西宁市荣膺“国家卫生城市”命名授牌表彰大会。全国爱卫办副主任、卫生部疾控局局长齐小秋为西宁市荣膺“国家卫生城市”授牌。省政府给予西宁市100万元奖励。

  副省长、省爱卫会主任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省爱卫会副主任陈资全,省爱卫办各委员单位、西宁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市属四区三县负责同志出席了命名表彰大会。

  齐小秋指出,作为西部省会城市,西宁市实现创卫目标克服了很多困难,来之不易,广大干部群众在创卫过程中已经积累下了丰富的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希望西宁市上下好好利用这笔财富,珍惜荣誉,以“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为新起点,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为全国建设健康城市活动创造出更多的成功经验。希望西宁市进一步把创卫活动好的经验推广到农村,做到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建设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齐小秋强调,“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不是“终身制”,不可能一劳永逸,全国爱卫办还会不定期抽查,定期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城市将被通报甚至摘掉卫生城市的牌子。

  马顺清强调,西宁市的创建工作,其宝贵精神需要发扬光大。回顾总结西宁市十年来的创建历程,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西宁创建精神。这是西宁在发展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具有实践性、代表性、先进性、科学性,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和发扬。

  马顺清强调,西宁市的创建工作,其综合带动作用日益显现。西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历程,是全市环境不断改善的过程,是城市形象逐步提升的过程,是市民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过程,是干部队伍得到锻炼的过程,也是积累城市管理经验、创新管理模式、探索长效机制的过程。

  马顺清强调,西宁市的创建工作,其丰硕成果需要坚持不懈地巩固提升。希望西宁市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多年来在创卫工作中形成的可贵热情和干劲,继续弘扬创卫工作中的宝贵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省情市情,正视差距,加倍努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把西宁建成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高原明珠。

  会上,全国爱卫办的胡小濛宣读了《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作者:苏建平黄晓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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