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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2-09-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卫生部:监测显示2011年全国碘盐覆盖率为98.7%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吕诺)卫生部5日公布的2011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情况显示,全国碘盐覆盖率为98.7%。98.5%的县碘盐覆盖率达到90%以上,较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

    监测显示,全国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8%,较2010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有97.1%的县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0%以上,较2010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不加碘食盐率为90.8%,较2010年提高了12.5个百分点。

    此次监测发现,非碘盐冲销现象依然存在。全国尚有13个省份42个县居民户碘盐覆盖率低于90%,其中18个县碘盐覆盖率低于80%。仍有20个省份的83个县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未达到县级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指标要求;海南、西藏、青海、新疆等省份局部地区碘盐推广普及任务仍然艰巨;部分水源性高碘地区不加碘食盐率较低,仍有19个县不加碘食盐率低于90%,其中8个县不加碘食盐率低于50%;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等省份部分地区家庭主妇尿碘水平偏低,应关注这些地区孕妇和哺乳妇女碘营养水平,及时采取应急补碘措施,以免影响胎儿和新生儿发育。此外,全国碘盐合格率为98%。碘盐在生产消费环节的质量监管有待加强。

    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碘盐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面监管,保障合格碘盐普及。要对长期碘盐覆盖率低的地区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做好在水源性高碘地区全面供应不加碘食盐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原盐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宣传力度,促使群众改变食用土盐或非碘盐的不健康习惯。在水源性高碘与缺碘交错分布地区,要让群众知情选择,准确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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