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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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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1-06-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贵南县开展酒驾行为“零容忍”整治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贵南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文明贵南创建活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确保了群众出行安全。
一是针对虫草采挖期间车辆混杂的特点,打破原有警力分布,重点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设置检查点,采取拦截检查与路段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行为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获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采取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专题片等多种形式,以张贴提示贴画、开展温馨提示、提倡酒后代驾等手段,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酒驾行为危害性,营造了“驾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浓厚氛围。
三是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配备酒精检测仪等高精仪器,重点在过马营、茫曲、塔秀等乡镇开展酒驾行为“零容忍”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醉酒驾驶、不服从管理乃至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在全县形成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管严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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