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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贵南县公开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贵南县公开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根据《贵南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考工作方案》规定,现将贵南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按照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指标,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用工性质为全员劳动合同制。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违法犯罪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贵南户籍,年龄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以下的未婚男性; 2.身高165cm以上,身体素质良好,无残疾,符合现役军人健康体检标准; 3.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消防专业技能或微机、维修、汽车驾驶等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考核程序进行公开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 9月7日至9日 2、报名地点:县消防大队新办公楼二楼中队部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5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10%。 1.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法律、消防基础知识等内容。 2. 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含100米、3000米跑和立定跳远。 3. 按体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四)体检:总成绩前10名进入体检,身体条件符合现役军人健康体检标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初步聘用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报考者的咨询。 (六)岗前培训。公示无异议的,送海南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不少于3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与县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根据《青海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用工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由县消防大队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收回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和制式服装及标识,被解聘人员自谋职业,与用人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政府专职消防员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因违反部队条令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不服从部队管理,无故不参加部队的训练和执勤,因个人原因给单位和社会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一名,聘用一名,保证消防队员满员。 四、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并参照现役消防官兵相关标准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资按月发放3000元,其中绩效津贴500元。 2、政府专职消防员衣、食、住实行供给制,伙食费不发给本人,实行集体就餐,被服由县消防队按照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标准发放。 3、伤残抚恤待遇。县消防大队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合同期内每年免费享受一次身体健康体检。政府专职消防员在业务训练、灭火战斗或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 五、管理体制 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要制订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细则,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执勤、训练、考评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学习、工作、生活、训练和执勤秩序。 其他未经事宜,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执行。
贵南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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