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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武装部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严肃我县机构编制、人事、财政工作纪律,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少数单位及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等“吃空饷”问题,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全县范围内“吃空饷”人员进行揭发举报。
举报地址: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一层举报箱
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一层举报箱
举报电话: 8502473 县纪委办公室
8502457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8502348 县人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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