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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0-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体育 |
婚姻登记
事项名称 | 婚姻登记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
联系电话 | 0974-8512254 |
申请条件 | "结婚(复婚):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3、双方自愿结婚;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当事人双方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离婚: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且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子女扶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
办理材料 | 结婚、复婚
1、本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2、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再婚的,则需提供前段婚姻的离婚证明原件。
离婚:1、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 3、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原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登记、颁证、存档。 |
办理部门 | 贵南县民政局 |
办理地点 | 贵南县民政局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早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8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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