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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08-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卫生、体育

贵南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南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青海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外省参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贵南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系电话:

贵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974-8502203

贵南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受理办理地点:

贵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综合大楼6楼610室)

贵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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