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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南政〔2012〕32号 贵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设贵南县南片区集中供热站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拟在阳光幼儿园北侧林地(射箭场东侧)新建南片区集中供热站等项目,占地总面积4.2公顷。请你局协调林业部门做好林地规划为建设用地的相关工作,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林地征收占用手续。
此复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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