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 |
南政〔2012〕31号 贵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设贵南县生态旅游管理培训基地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为进一步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旅游发展,全力提升全县生态旅游总体水平,拟在鲁仓苗圃空闲地建设生态旅游管理培训基地,占地1.4公顷。请你局协调上级部门做好林地规划为建设用地的相关工作,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林地征收占用手续。
此复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