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贵南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按主题分类>其他>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0-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

如何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事项名 称

如何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设定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63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889号)

申请条件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对象标准人员。

1、距离退休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查看身份证年龄是否符合;

2、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查看是否为当年认证的城乡低保家庭;

3、残疾人查看是否有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是否进行过零就业家庭认定;

5、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否为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低保户持低保证复印件或通过与民政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方式核对;

3、残疾人持残疾证复印件或通过与残联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方式核对;

办理地点

贵南(县)就业部门

办理部门

贵南(县)就业部门

收费标准

无任何费用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8点

联系电话

0974-8502348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审核-公示-认定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