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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1-05-1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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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大会召开强卫骆惠宁张茅作重要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新闻网讯 5月15日至16日,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大会在西宁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前两年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我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省政协主席白玛,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副省长张光荣,副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顺清,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胡祖才出席会议。

  强卫、骆惠宁和张茅在15日的会议上分别作重要讲话。

  强卫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医改工作启动两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同心协力,奋力攻坚,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医改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持续稳步推进医改。今年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医改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深入推进医改,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幸福工程,是造福各族群众的德政工程,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保障工程,是事关新青海建设的改革工程。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以不进则退、奋勇争先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医改工作不断取得服务人民的更大成效。

  强卫强调,今年是完成三年医改重点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攻坚克难,有序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上确定的目标任务。一要彰显亮点,力争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上走在前列。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卫生总费用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例明显下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期,要力争在新农合参合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实现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城乡一体化、扩大病种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药物招标采购机制、提高村医补助标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培训等方面走在西部前列。二要抓住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建立完善新机制,使基层医疗机构真正回归到公益性,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确保老百姓得到明显实惠。三要攻克难点,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新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和我省的试点工作方案,本着统筹规划、综合布局、顶层设计、分层实施的原则,集中力量,力求在探索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径上取得突破。

  强卫强调,医改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府工程、系统工程。现在医改已进入全面实施、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只有让医改的成效不断显现出来,才能增强社会各界对医改的信心。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今年各项改革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加大投入,严格督查,深入宣传,确保医改取得预期成效。二要强化人才支撑。要在充分调动卫生系统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发挥广大医务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制定和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一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三要把握改革节奏。对于那些看得准、力所能及的、群众拥护的改革举措,要毫不犹豫,坚决办、加快办;对于那些缺乏经验、难度较大的改革任务,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骆惠宁指出,要辩证分析形势,坚定不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启动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各族人民开始从中得益受惠。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医改还面临许多困难和矛盾,主要表现为供需矛盾突出、公益性质较弱、看病费用虚高、内部机制不善、基层基础薄弱、卫生人才短缺;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尚未破题,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起步较晚。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医改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推动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骆惠宁指出,要突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医改工作千头万绪。要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围绕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推进。一是全力保基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要着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现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广覆盖和可持续。二是大力强基层,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抓好硬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配齐必需设备,提升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一"枢纽",夯实村卫生室这个"网底",增强诊疗和服务水平。要提升软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当务之急是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全科医生,让基层群众拥有一批看病治病的"多面手"和健康"守门人"。要创新模式,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各种渠道,切实把工作重心下移,把更好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三是着力建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有效运转。要建立规范的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机制,有效解决"以药养医、以药补医"问题。要建立稳定长效的政府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到维护,确保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网底不破,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收费规范合理。要建立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点,重塑一个全新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体制机制。要建立富有活力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在实践改革路径、加强分工协作、推动社会力量办医等方面加大力度,下决心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建立灵活高效的人事分配机制,创新人员管理模式,注重维护医务人员合理利益和促进长远发展,体现公平,有序推进,做到既积极又稳妥,全面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骆惠宁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医改攻坚战。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政策性、牵动性很强的工程,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重大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紧抓好。要把握正确方向,把贯彻中央统一部署与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并注意及时研究和解决医改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医改顺利进行。要协力共同推进,强化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卫生系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医改工作的宣传引导,形成政府、医院、群众三方面良性互动,打牢推进医改的社会基础,奋力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医改之路。

  张茅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医改工作,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他代表卫生部对我省医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向参与医改工作的同志们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他说,这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和成功的大会,规模大、规格高,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次会议经过精心准备,会前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改的要求和青海的实际情况,形成了会议的文件。我们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很受启发。青海医改工作起步早、抓得紧、落实快、有实效,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青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把医改工作放在构筑和谐社会的高度,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在全国起到带头作用。省委省政府及各州地市一把手亲自抓医改工作,确定"小财政办大民生"的工作思路,大幅度增加医改资金投入,并且吸收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形成各级党委政府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青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根据本地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策,立足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向重点工作推进。新农合筹资标准大幅度提高,超过国家最低标准;把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工资财政全部统一拨款,补助标准得到提高,大大稳定和激励了基层医疗队伍。在社区开展中藏药医药慢性病防治工作,把藏医药纳入报销范围,降低医疗费用,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展顺利。西宁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着力改革补偿机制,正在努力探索符合西部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制度,不少举措可以在西部地区乃至在全国推广。

  会议结束时,就贯彻落实强卫、骆惠宁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医改工作需要把握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重点,马顺清指出,全省医改工作在关于若干问题走在前列上,要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上,要实施"四分开"、"两改革"、"五便民"、"一强化";在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上,要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在关于医疗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上,要建立因需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在关于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上,要将基本药物、大宗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纳入招标范围,扩大招标面;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上,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的政策待遇,新增的医疗资源在符合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规范社会办医行为,加大监管力度。

  省政府在大会上与各州(地、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与会人员进行分组讨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做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州(地、市)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公立医院负责同志及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代表和医务人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作者:李欣 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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