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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1-06-03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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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医生乱开药乱用药就问责
◆医院要对用药不合理的科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对严重违规使用药品的医生要给予暂停执业3到6个月的处理◆对经教育、培训仍无改正的医师,注销其执业资格
省卫生厅每月将对全省县级以上医院的合理用药情况开展分级监测,以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是日前记者从省卫生厅得到的消息。
据了解,对监测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特别是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监测排名靠前的医院,医院负责人要向省卫生厅写出书面说明,并诫勉谈话。对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医院要对科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对用药不合理的医生,医院要通过警告谈话、限期改正、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及时干预。对严重违规使用药品的医生要给予暂停执业3到6个月的处理,对经教育、培训仍无改正的医师,注销其执业资格;而对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的药师,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此次省卫生厅监测的20家二级以上医院包括省人民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省心脑血管专科医院、省中医院、省藏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省交通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及海西、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六州的州级人民医院。而州、地、市卫生局则负责监测辖区内县级医院。
每月相关部门将对医院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类、心脑血管类、消化类及生物制品类五类药品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按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定期汇总统计,并组织专家对每类药品排序前10位的药品进行合理用药评价分析,通报评价结果。对排序前5位的药品重点监测。各医院每月对各科室和医师的药品使用情况做统计排序,并在全院公示,对排序前3位的科室和医生,要组织专家,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做合理性分析评价,通报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医院同时也要结合专家评价结果,及时干预科室和医生的不合理用药行为。
同时,各医院每月还要对无特殊原因使用量突然增加的品种,特别是抗菌药物,调查原因,实行重点监测,并组织专家合理评价,定期评价,及时干预。各医院要建立医院内的细菌耐药监测月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患者的检测和监测,提高诊疗水平。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情况也是重点监测对象。(记者:王复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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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
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的治疗效果。为此,省卫生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
6月2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近年来,各级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强监管,有效规范了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为使中药饮片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省卫生厅要求相关部门,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要求生产中药饮片的企业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尽量固定药材产地。另外,必须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必须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检验报告书。
另外,省卫生厅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作者:王复莲 高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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