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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09-09-2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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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采取有效措施打造城镇低保“阳光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09年9月17日
 
 
贵南县针对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变动频繁、收入变化快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动态管理,严把入保退保关口,积极打造城镇低
保阳光工程,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为全面了解掌握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和就业等情况,县民政部门组织人员逐户开展两查、三清、四核实,即核查低保户详细住址和家庭基本情况,清理低保户死亡人数、弄虚作假户、不符合低保政策户,核实家庭低保享受人口是否准确、家庭收入是否变化、是否有特殊困难户、档案资料是否齐全。通过调查核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调整,未纳入城镇低保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止到8月底,全县共有城镇低保户3335户8119人,其中新增40户70人,月增加低保金4072元。取消户口不合格、收入超标等低保家庭13户28人,取消月低保金3222元;取消低保对象中户口已迁出本县的18户24人,取消月低保金2049元。同时,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核程序,规定全县城镇低保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动态管理,对新增、核减、提标、停发人员经过严格审查后研究确定,并用书面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了城镇低保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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