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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1-03-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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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前教育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南县在去年开展学前教育集中调研,召开学前教育座谈会,初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办法的基础上,积极转化落实调研成果,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于1月11日组织召开全县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学前教育发展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政策,从五个方面入手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发展。

       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办园条件。狠抓国家推进西部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对口援建、藏区幼儿园建设等机遇和通过积极争取全省学前教育试点县,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新建和改扩建县、乡(镇)、村三级幼儿园,配备配齐基本幼教设备。同时,把学前教育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不断改善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

        二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办园机制。采取政府补助、乡村自筹、幼儿家长交费、社会捐资等形式,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县财政从预算内资金中适当安排学前教育建设资金,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并逐步扩大农牧区学前教育经费财政保障范围。各乡镇、村每年要承担一定的办园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本村学前教育事业。县级联村单位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配置更新幼儿园基本设备和教玩具。幼儿家长要适当交费,通过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级各类幼儿园正常运转。

三要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坚持“就近入园、扩大规模、县镇集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积极整合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学前教育结构布局,在县城、乡镇、人口比较集中的集镇、人口大村和离城镇较远的村采取独立建园。在幼儿相对较少、相距较近的几个行政村采取乡镇中心幼儿园附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逐步建立每个乡镇有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下设若干个村办幼儿园和教学点的农牧区学前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幼儿园达标创建活动,利用2至3年时间,县城阳光幼儿园达到省级二类幼儿园标准,乡镇中心和村级独办幼儿园达到州级二类幼儿园标准,基本形成以县城幼儿园为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级办园为基础的农牧区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四要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制定完善幼教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规划,把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在职幼儿教师的业务培训;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配备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医务人员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地位,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证幼儿教师队伍稳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中、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到基层幼教机构任教,优化和补充农牧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积极开展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活动,选派县级幼儿园优秀教师到基层幼儿园开展支教和挂职锻炼。

       五要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幼儿园高效规范运行管理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聘任制,后勤人员聘用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充分调动幼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保教工作的监测、考核和评估,坚决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保姆式”和“小学化”倾向;建立健全幼教机构卫生防疫、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等各项安保制度,强化幼儿园房屋、活动场所、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幼儿园的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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