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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9-1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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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全力推进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南县全力推进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


贵南县全力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落实,认真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息化、规范化草原确权承包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六项举措全力推进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一是全面组织清理草原承包档案,对草原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因地制宜开展草原承包权属调查勘测,清查承包草原地块名称、编号、坐落、面积、四至界限、草场流转等原始记录。二是积极完善草原承包合同。对已承包但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对已承包但合同丢失、残缺、不完善的,进行补签、完善,并以承包牧户为基本单位,严格按照一户一簿(册)原则,建立健全草原承包登记簿(表),做到数据准确,图表证相符。三是颁发草原权属证书。核(换、补)发全省统一印制的草原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证书,统一收回旧证书,并由原发证机关以公告形式依法注销。四是加强草原确权承包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和省农牧厅《关于青海省草原承包档案管理办法》,全面收集整理草原承包档案资料,着重解决承包合同、草原使用权、牧户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表)中基础信息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做好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并实现草原承包档案信息数字化管理。五是建立健全草原经营权流转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认真总结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县、乡、村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信息平台,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行为,强化对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六是健全草原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为重要依据,不断健全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纠纷仲裁体制机制,规范草原流转行为,引导牧民通过当事人协商、行政调解、仲裁制度和司法诉讼等途径,依法依规调处解决有关纠纷矛盾。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2个乡(镇)2个村、526户牧户、人口2717人、33.41万亩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工作任务,做到了权属明确,图册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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