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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04-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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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第一季度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65.5万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南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第一季度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65.5万元

为切实让全县城乡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贵南县结合县情实际,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从2019年元月份开始提高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提高80元/月,从上年的493元/月提高至573元/月,增幅达16.2%;农村一档低保标准提高50元/月,从上年的300元/月提高至350元/月,增幅16.7%;农村二档低保标准提高50元/月,从上年的250元/月提高至300元/月,增幅达20%;农村三档低保标准提高50元/月,从上年的150元/月提高至200元/月,增幅达33.3%。截止到3月底,全县累计为595户1395名城镇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90万元,为1974户6819名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5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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