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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1-1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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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机补贴工作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农机补贴工作流程


一、自主购机

  年度内,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县级农机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上传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机合影及购机发票原件照片,打印相关表格。  

三、核实与公示

  凡购机者带机申办补贴,县农机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一次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四、资金兑付

  县级农机部门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县级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兑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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