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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2-24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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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直机关单位定点包村协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贵南县直机关单位定点包村协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把全县力量向精准扶贫工作转移集中,贵南县在“结对共建”的基础上,选择调整部分县直机关单位对15个“三类村”和16个“一般贫困村”进行定点包村,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进全县整体脱贫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各包村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联系村开展调研,每年坚持走访全村农牧户的70%,详细了解掌握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致贫原因和实际困难需求等,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协助推动整体脱贫。定点包村工作一定5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协助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一要充分发挥衔接协调等方面的优势,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在帮扶村公益事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上加大扶持力度。二要帮助贫困群众发展各类特色种养业,帮助培育贫困家庭经济增长点。三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渠道优势,帮助加大对贫困群众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的培训。四要每年至少安排起作用的扶持项目1-2个,大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困难群众收入。
三是协助加强组织建设。包村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尽可能地帮助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升“两委”班子成员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每年至少要帮助村“两委”班子各成员培训学习1次。同时,积极为帮扶村阵地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是协助宣讲政策法规。包村单位要充分发挥机关干部职工有文化、懂政策法规的优势,积极深入帮扶村为群众宣讲各种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年宣讲次数应达到3场次以上,群众覆盖率达到100%。
五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包村单位要积极帮助扶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帮助,为他们深入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同时,县上还从组织领导、台账日志、督促检查等方面对包村帮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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