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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0-09-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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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南县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有效解决当前村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现结合全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牧区“两委”班子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村“两委”班子是党和国家在农牧区工作的基础。党和国家各项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必须并且最终要靠村“两委”班子团结带领农牧民群众去实现。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为目标,狠抓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农牧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农牧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的加快,村“两委”班子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逐步显现:一些村级组织整体功能不强,在落实重大工作部署中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不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部分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致富能力偏弱,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农牧区党员年龄老化、素质较低,能力不强,党员主体地位不突出,村级班子后继乏人;一些村家族宗族势力干涉党务村务,个别村干部违纪违法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农牧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严重削弱,甚至影响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和改进村“两委”班子建设,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州全委会议精神、推进农牧区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农牧区工作的领导、维护农牧区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更是建设平安和谐生态富裕贵南的重要任务和迫切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村“两委”班子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持不懈地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为建设平安和谐生态富裕贵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两委”班子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个总体目标,明确用人标准,改进选任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严格绩效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把村“两委”班子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牧区稳定的坚强领导集体,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在打造平安和谐生态富裕贵南新形象中的作用。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按照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要求,采取调整配强、下派委任、培训提高的办法,使年龄较轻、学识较高、能力较强的成员明显增加,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
  (二)村“两委”班子的整体功能明显增强。按照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证、干好有希望、退后有保障的“一定三有”要求,创新村“两委”班子的工作方式,增强村“两委”班子的生机与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适应的村干部培训、选任、工作、激励、监督和保障机制, 进一步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农牧区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村“两委”班子能够积极组织和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区经济持续发展。
(四)农牧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群众大会或户代表表决的“三议一表决”要求推进村级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办事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农牧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村“两委”班子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1、改进选任方式,确立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正确导向。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选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新进村级班子成员必须是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和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能力强的优秀人才。
2、明确选任标准,优化村“两委”班子的整体结构。实施好“领头雁”工程,把“一好双强”即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作为选拔任用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党支部书记的重要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牧区和谐稳定。大力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每村一般为3-7人。因村制宜逐步扩大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村干部队伍逐步形成以40岁左右、初中及以上文化为主体的梯次结构。
   3、扩大选拔视野,拓宽村“两委”干部的选任渠道。要更新选人理念,突出选人重点,主要从本村有学历、有知识、懂科技的青年群众、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鼓励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取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对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
4、坚持用有所备,加强后备力量的储备培养。健全村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把更多农牧区青年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提高农牧区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认真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落实好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严格要求管理,充分发挥好他们知识面广的优势,对特别优秀的苗子重点培养。每个村要确定3-5名35岁以下、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逐步建立一支以各类致富带头人、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后备干部队伍。乡镇党委要建立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档案,定期进行考察,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实践锻炼。对于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大胆使用,对于没有发展潜力和不适应工作的及时调整。
5、坚持入党标准,把好发展农牧民党员的“入口关”。坚持新时期党员标准,严格按照“群众推荐、党委预审、支部票决、全程公示”发展党员工作新机制,把好农牧民党员 “入口关”,坚决杜绝和纠正宗族、家族势力操纵发展党员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谁入党、谁带头”的问题。加快发展农牧区威信高、能力强的村委会主任、成员、农牧区致富带头人、踏实上进的退伍军人和有文化有抱负的高中以上毕业生等先进人物入党,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农牧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每个村党支部每年要培养3-7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2-3名重点发展对象,发展1-3名新党员,特别是要注重发展35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和妇女党员。到2012年底,35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和妇女党员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增强村“两委”班子领导能力
1、明确培训目标。通过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村“两委”班子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两委”班子自身建设的本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建立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制度,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牵头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培训班,乡镇党委每年至少举办二期,村“两委”其他成员由乡镇负责,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期培训班。建立以会代训制度,乡镇党委每年要结合谋划工作思路,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采取现场办公、专题研讨等形式,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能力培训。加强后备干部教育培养,乡镇党委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每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其他干部和后备干部不少于5天,力争至2012年,全县村干部每人能掌握1-2门先进农牧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   
2、增强培训实效。依托州、县委党校和远程教育网络,根据农牧区工作实际和村“两委”班子建设的需要,采取课堂教学与外出考察相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实用技能培训相结合、普遍轮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农牧业生产、土地经营、乡村规划、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等法律法规,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农牧区工作方法,宗旨观念、群众路线、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培训,特别是对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加强政策法规及村干部权力、职责方面的教育,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3、保障培训经费。把村“两委”干部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的大盘子,列入财政预算,县乡统筹安排考虑,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三)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村“两委”班子执行能力
    1、理顺村“两委”关系。农牧区党组织是党在农牧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的同时,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村级各个组织的职责任务,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构建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共青团、妇代会等各个组织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实行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村“两委”班子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使村“两委”班子真正成为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
2、健全议事制度。认真执行“三议一表决”制度,凡重大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党组织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议事制度办理,使村级工作步入制度化的轨道。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牧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3、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乡镇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   
4、整顿后进班子。按照村级班子的工作运行情况和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每年确定10%左右的村作为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对软弱无能、工作无方、不听指挥的村干部要坚决予以处理。重点帮助强班子、建队伍、谋发展,增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引领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干部联乡、联村制度,注重在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较大的乡镇和村建立联系点,推进工作。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两委”班子生机与活力
1、推行“一定三有”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在全县大力推行以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证、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的“一定三有”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报酬以上年农牧民人均收入为基数,每年按5%的幅度增加,县财政要保证工资发放到位。认真落实《全省农村牧区老干部实行生活补助的意见》(青办发〔2002〕30号)规定,做好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2010年底前,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2、加强对村干部的奖励激励。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优秀村干部,县委组织部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批“一好双强”型村干部,乡镇也要结合年终目标考核情况进行表彰,树立、宣传村干部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业活力,真正形成关心、支持、激励村干部工作的良好局面。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时,要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村干部。   
    3、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条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新建、改扩建和维修力度,确保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全县村村建有标准规范的活动场所。认真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拓展功能,把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其它村级组织开展工作、教育党员、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的综合阵地。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村级班子兴办经营实体,发展产业协会,选拔优秀协会负责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推荐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协会负责人,借助协会的经济优势,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增强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为民办事的能力。
    (五)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农牧区干部的工作行为
1、大力推进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公开阵地“四栏”建设,建好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信息发布栏、政策宣传栏,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时间和程序,提高公开质量。一般的党务、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牧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三公开”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
    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督促村“两委”班子认真落实农牧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村内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实施引咎辞职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力、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厉查处。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引咎辞职:①不讲政治,组织观念淡薄,对县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只顾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甚至鼓动、操纵群众上访,向县委、县政府提无理要求的;②不讲民主,工作不公开、不透明,独断专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③不谋发展,缺乏干事创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村内各项工作滞后,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差的;④不讲原则,班子不团结,闹无原则纠纷,拉帮结派,造成“两委”矛盾对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的;⑤不重品行,办事不公,营私舞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甚至诱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⑥不负责任,疏于管理,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⑦不重视党支部自身建设,违规发展党员造成不良后果或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⑧根据年度民主测评工作结果,称职以上票数达不到60%,或不称职票达30%以上;⑨有违法违纪行为,需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对有上述情形须引咎辞职但未主动提出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乡镇党委进行谈话,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免职或撤职;村委会主任由乡镇党委责令停职,然后按组织法程序罢免其职务。
4、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村级工作的正确导向
1、建立村“两委”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村“两委”班子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村社实际,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布的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就承诺的责任目标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作为考核评价村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2、认真推行“双述双评一考核”制度。健全完善村级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把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年终由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向乡镇党委、政府,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述职,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评议,尤其要重视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民主评议。结合民主评议,对村“两委”班子的履诺情况进行测评,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村干部实行工资待遇和岗位双重问责,增强村级班子为民办事的自觉性。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干部绩效补贴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村“两委”班子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
    3、建立村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乡镇对村“两委”班子每半年检查一次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工作。结合年终综合考核,对村级工作进行评定,奖优罚劣。对完不成任务的村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考核不称职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四、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建设的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村“两委”班子建设,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村“两委”班子建设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组织部门经常深入调查研究,定期督促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抓。纪检、民政、共青团、妇联、财政、农牧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乡镇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和村“两委”班子建设的直接责任单位,要把推进村“两委”班子建设作为关系农牧区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教育,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坚持并落实乡镇党委定期研究村级班子建设、党委成员联系帮扶后进村等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村“两委”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水平。

(三)加强工作指导,实行责任追究。县委组织部要建立健全村“两委”班子干部档案,对村“两委”班子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及时进行备案。把村“两委”班子建设成效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年度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内容,作为评价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有关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村“两委”班子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乡镇党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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