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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贵南县塔秀村“村规民约”焕发新生力
贵南县塔秀村“村规民约”焕发新生力
贵南县塔秀乡塔秀村系传统藏族村落,共有牧户229户1372人,属纯牧业村。由于文化素养、法治理念、生活观念等因素限制,村内偷盗牲畜、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盲目攀比、铺张奢侈等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村民因“比”致贫、债台高筑。一直以来,村“两委”班子虽然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但都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 2015年,塔秀村以加强“三基”建设为平台,以提升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带动力为导向,以破除村民陈规陋习为目标,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方面的重要作用,党群互动,共同酝酿制定并实行“五严禁一承诺”新“村规民约”,即:严禁本村村民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饮酒、偷盗行为;对故意杀人、抢劫等违法行为之人,本村一律不得捐助,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禁止参与非法聚集索要“赔命价”、“退兵费”、“出兵费”等;禁止开垦草原,禁止在草原上非法建设,擅自采石、采沙、取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本村学生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家长以家庭条件贫困为由支持或无理由令学生辍学,提倡对特困大学生给予集体帮助或临时组织捐款;严禁举办婚礼、宴请酒席期间铺张浪费,尽力保护和传承本地民俗习惯,厉行勤俭节约;承诺作一名爱国守法,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合格公民,规范村民言行举止,斧正村民价值取向,处理村内矛盾纠纷,并使其成为了全体村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广大村民和村干部互相监督,定期通报遵守情况,奖优罚劣,每年年终从“大公无私好长辈、尊老爱幼好青年、认真负责好干部、邻里友好好媳妇、团结协作好团队、勤奋好学好学生”六个方面对表现优秀的社和村民进行表扬和奖励,保持“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长期有效性。自新“村规民约”推行以来,塔秀村村风民风持续好转,村民铺张攀比现象明显减少;尊师重教氛围进一步浓厚,年内适龄儿童辍学率几近为零,村干部和村民自发捐资3万余元用于帮助本村贫困大学生;矛盾纠纷发生数比上年的9件减少至4件,同比减少44.4%,并得到及时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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