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0-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如何向中国收养中心提交安置后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无论被收养人是否加入收养国国籍,中国收养中心都要求收养组织在收养人收养子女后的第一年内提供2次收养家庭的安置后报告,提供的时间是被收养人到收养家庭后的第6个月和第12个月。如果被收养儿童在一年之内还没有加入收养人国籍,收养组织还要继续提供安置后报告,每六个月提供一次,直到被收养儿童加入收养国国籍为止。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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