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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10-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

 

1、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6周岁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辍学。

2、根据《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划片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随意转学、择校、休学。

4、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既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和提供学习和生活补助。

5、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实行资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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