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8-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民族、宗教 副县长:南加才让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副县长:南加才让。协助县长统筹抓好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联、县武警中队、县佛协。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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