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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族、宗教 |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白玛一行来贵南县调研指导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
月26日,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白玛在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王化平、州政协主席普化太、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新武、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宗寿等省州领导的陪同下来贵南县调研指导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期间,白玛副主任一行先后深入鲁仓寺、陀乐寺,与寺院活佛、民管会班子成员、经师、僧侣群众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寺院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在听取贵南县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汇报后,白玛副主任对贵南县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所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全国政协及中央统战部最新确定的一项重大调研课题,作为课题负责人,这次到贵南调研工作,通过走访部分僧侣、与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了当前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广大干部和僧侣也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白玛副主任就进一步做好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坚持把宗教教义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寺院单一化管理向多层次管理转变,提高宗教依法管理、寺院民主管理和僧侣自我管理能力,加快推进藏传佛教寺院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进程。二是联寺机关干部要经常深入寺院,与活佛、僧侣多交流、多沟通,着力改善干部与活佛、僧侣之间的关系,努力开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建立健全寺院社会管理责任分工、寺院分级管理、依法治寺、寺院民主管理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寺院民管会责任主体地位,使寺院社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轨道。四是掌握好政策水准,加强对新僧入寺、宗教教职人员和出入境僧侣的管理,严格落实僧侣户口登记和核对,外来学经人员按分级管理原则纳入流动人口管理范围,及时掌握藏传佛教寺院人员变动情况。五是大力培养既懂民族文化、又懂宗教文化的“双懂”干部人才,不断壮大统一战线及民族宗教干部队伍,为藏区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充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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