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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族、宗教 |
过马营镇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过马营镇 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过马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过马营镇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过马营镇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过马营镇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过马营镇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过马营镇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过马营镇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过马营镇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以城镇统筹为纽带,综合改革为动力,坚决贯彻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转变职能。围绕“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促进发展经济、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农村牧区经济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和建立农村牧区公共财政制度,提供公共服务;坚持依法治镇,加强社会管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的法律和政策。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各级单位年末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
第二部分 过马营镇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表
第三部分 过马营镇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过马营镇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过马营镇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7080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增4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大幅度提高。其中:
(一)收入总计708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37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59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2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89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过马营镇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教育(类)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过马营镇及所属院校和干部教育单位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过马营镇及所属文体出版单位的体育活动、新闻通讯、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过马营镇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1643万元,主要用于过马营镇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事务支出434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涉农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结转下年2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过马营镇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过马营镇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5%。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增加40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涉农资金提高;二是党政军企款提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过马营镇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643万元,占24%;城乡社区服务支出0.8万元,占0.01%;农林水事务支出4341万元,占0.62%;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0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7万元,占0.4%;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83万元,占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万元,占3.5%;教育(类)支出3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万元,占0.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万元,占0.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万元,占4.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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