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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0-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族、宗教 |
贵南县扎实推进农村牧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五五”普法成果,努力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贵南县制定出台《2010年农村牧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县农牧区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以“提高农牧民法律意识,促进农牧区改革发展稳定”为主题的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四个增强和四个提高”的目标,即: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增强村民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村水平;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一是突出宣讲重点,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抽调75名理论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党的民主法制理论、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依法办事,防止越级上访和无理闹访,坚决杜绝利用宗教势力、家族势力、部落势力干预司法、行政领域,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强化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力争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村“两委”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培训面达到100%。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村水平。帮助指导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基层工作有章可循,促进村务管理日趋规范。以村级基层组织整顿为抓手,加强村级人民调委会建设,调整接受能力差、法律素质低、部落倾向严重、思想落后的人民调解员,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治安管理,全力维护地区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三无县”的总体要求,摸清治安重点,把握治安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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