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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4-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 |
南政〔2012〕53号贵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解决贵南县鲁仓寺山洪灾害治理工程资金的报告
州人民政府:
贵南县鲁仓寺建于1889年,距今已有120余年的历史,是我县境内最大规模的格鲁派寺院,也是海南州较大的法相班学经寺院。寺院占地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现有经堂2座49间,僧侣325名,活佛10名。该寺院依山而建,目前无完整的防洪排水设施系统,一旦遇到强降水天气极易发生地质灾害。2012年3月9日,寺院北侧发生土体崩塌,对紧靠坡脚下居住的僧侣及僧舍构成严重威胁。我县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该寺所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后,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寺院东北侧斜坡体处,有一处长约100米,宽80米,厚约20米,规模约16*104M3的滑坡体,并在其后壁形成近于直立的高约30米的坡坎。通过调查,省国土资源厅形成了《贵南县鲁仓寺黄土崩塌调查报告》,建议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预防工作,并将构成威胁的居住在坡坎下的僧侣搬迁至安全地带。
该处共居住僧侣90名,僧舍240间,经纶房20间,如果迁往安全地带寺院损失较大,僧侣又不愿意。为此,我县计划对鲁仓寺黄土崩塌及山洪灾害进行综合治理,经设计单位规划设计,计划建设排洪渠2170米,挡土墙895米,便道1480米,车桥1座,护岸墙1013米,谷坊3座,总投资568.81万元。因我县财政拮据,无力筹措工程资金,特恳请州政府呈报省政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资金。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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