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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4-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 |
中共贵南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转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贵南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批转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
《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9日
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现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为引领,紧密围绕贵南县““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十个一批”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和行业部门专项扶贫方案,认真落实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决策部署,提高财政保障贫困投入能力,建立健全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引导,主动作为的原则。以精准扶贫为引领,以脱贫实效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主导作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改变涉农资金“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不能买醋”的现状,瞄准贫困对象,集“零钱”为“整钱”,坚持财政涉农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坚持整合资金、集中财力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深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确保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向精准、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内容细化。
(二)坚持协调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以全县脱贫攻坚大局为重,摒弃部门利益,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引导整合,以整合带动实施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科学决策、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涉农资金整合聚集效应。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具体实施、镇村密切配合的模式,结合脱贫攻坚规划,精准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确保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三、整合目标
以全县现有2549户907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整体脱贫、3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序列为目标,积极搭建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撬动政府融资性资金和对口帮扶资金融合投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新格局,为确保如期全面实现“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四、整合规模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2017〕246号)文件,允许试点县(市、区)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对方案的资金规模作相应调整,原则上只允许年中、年末各调整一次并重新报备,年末调整数为最终数。贵南县2017年初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0111.4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306.42万元,州级资金300万元,县级资金1391万元,政府融资性资金29799.75万元,援建资金1314.3万元。
(一)扶贫专项资金5573万元(省级资金)。
(二)培训资金31.5万元(省级资金)。
(三)林业发展资金187.92万元(省级资金)。
(四)旅游发展资金50万元(省级资金)。
(五)农牧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5万元(其中:省级配套危房改造资金814万元,县级配套危房改造资金111万元)。
(六)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133.3万元(其中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50万元、州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0万元、县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援建资金583.3万元)。
(七)扶贫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县级资金)。
(八)统筹整合存量资金280万元(县级资金)。
(九)政府性融资资金29799.75万元。
(十)2016年江苏援建结余资金331万元。
(十一)国家电力投资公司扶持资金400万元。
五、统筹资金安排意见
(一)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5691万元。
1、贵南县两乡镇南山15村扶贫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13250万元。主要实施森多镇至塔秀乡建设全长118公里,路面宽6.5米,路基宽7.5米,路面为5厘米的沥青路面公路。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贵南县30个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资金2141万元。主要实施全县30个贫困村总计95公里硬化路,路面宽3.5米,混凝土厚度20厘米。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贵南县穆桂滩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主要实施穆桂滩全长为3.3公里,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为4.5米的道路。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扶贫产业项目资金6423万元。
其中政府性融资资金400万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5573万元、省级旅游发展资金50万元、县级扶贫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
1、贵南县凤凰山旅游富民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主要修建观景台2个、登山徒步道7591平方米、木质景观亭3座、护栏2800米、钢制索桥1座、照明设施等。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兴源投资公司
2、贵南县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1250万元。主要实施过马营镇洛加村、茫曲镇加土乎村、沙沟乡德茫村、茫拉乡郭玉乎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1200万元、省级旅游发展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3、扶持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373万元。将60个村的6832名贫困人口纳入产业扶持范围。资金来源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00万元。主要对全县扶贫产业的扶持。资金来源为县级扶贫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三) 教育发展项目资金6311.75万元。
用于贵南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建主教学楼5022平方米、学术报告厅424平方米、实训楼7002平方米、风雨操场1115平方米、食堂1450平方米、学生宿舍5656平方米、教职工宿舍1751平方米、锅炉开水房和澡堂600平方米。县职业技术学校主要面向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招生。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兴源投资公司
(四)水利发展项目资金4111万元。
用于贵南县贫困村人畜饮水改造工程。主要实施廊道饮水口5座、泉式饮水口1座、泵房2座、各类闸阀井357座、机井3眼、水处理厂1座、蓄水池17座、供水井427座、垮沟防洪墙16处、各类建筑物829座、新建及改造各类主管道、支管及入户管209939米。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兴源投资公司
(五)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2496.3万元。
实施沙沟乡石乃亥村、沙沟乡郭列村、过马营镇沙加村、森多镇青稞羊村、茫拉乡江当村、塔秀乡达茫村、茫曲镇那然村等7个贫困村高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50万元、州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0万元、县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援建资金583.3万元、政府性融资资金363万元。
责任单位:县高原美丽乡村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林业发展项目资金187.92万元。
主要用于87名建档立卡户护林员2017年护林补贴。资金来源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省级林业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七)培训项目资金31.5万元。
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户的技能培训。资金来源为2017年扶贫、文化、团委等省级培训资金。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零自筹建房项目资金816万元。
主要实施全县120户的零自筹建房,其中包括黑羊场10户、过马营角色村10户地质受灾群众零自筹项目,每户补助6.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电投联点扶持资金400万元、政府融资性资金136万元、2015年存量整合资金28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援建办、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易地搬迁项目资金1105万元。
主要实施塔秀乡达茫村、过马营镇沙加村、森多镇鲁秀麻村易地扶贫共442户,每户补助搬迁款2.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森多镇人民政府、过马营镇人民政府、塔秀乡人民政府
(十)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938万元。其中2016年江苏援建结余资金331万元、政府性融资资金1682万元、农牧民危房改造资金925万元。
1、实施增加110户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为331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江苏援建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全县446户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115万元,每户补助2.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兴源投资公司
3、实施全县70户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为385万元,每户补助5.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兴源投资公司
4、实施茫曲镇那然村182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82万元,每户补助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高原美丽乡村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茫曲镇人民政府
5、农牧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925万元。主要实施全县370户的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农牧民危房改造资金814万元、县级农牧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11万元。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整合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涉农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统筹整合资金的工作上来,明确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中央及省、州推进脱贫攻坚战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解决贫困标准线下的村和人共同发展难题,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贵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各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各涉农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树立“大扶贫”格局,统一脱贫攻坚“一盘棋”意识,打破部门利益观念,把项目向贫困地区规划,把资金向重点项目投入,共同推进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倾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五)严格制度,加强督查。项目实施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项目建设执行完成进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每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跟踪。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资金使用按计划方案落实执行,并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统筹整合扶贫项目建设协调会、推进会,及时对工作薄弱的乡(镇)进行重点指导,强化调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整合扶贫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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