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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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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9-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民政、扶贫、救灾

贵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森多镇产业脱贫资金公款私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森多镇产业脱贫资金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州政府:

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审计署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南政办秘2017〕48号)要求,贵南县对森多镇产业脱贫资金公款私存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月9日至3月2日,州审计局对我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2016年12月贵南县森多镇负责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从镇财政专户中将产业扶贫资金80.64万元转入森多镇扶贫干事个人工资卡中,并于2016年12月底和2017年1月初转付购羊款合计80.64万元”的问题,贵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查2016年森多镇实施产业扶持项目时,由于主管财务工作副镇长及分管扶贫副镇长财务收支情况的不了解,于12月15日从财政专户中将产业扶贫资金806400元转入森多镇扶贫干部个人工资卡中,并于2016年12月23日转付鲁秀麻村购羊款441600元,2017年1月4日转付尼马龙村购牛款364800元期间扶贫干事个人工资卡没有发生收入支出,资金全部用于购置牛羊,未造成任何损失,但是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财务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州审计局决定对森多镇人民政府处以5000元罚款;负直接责任的主管扶贫工作副镇长陈列东智同志和主管财务工作副镇长崔宗芸同志各处以2000元罚款。为严明财经纪律,县委、县政府在严格执行州审计局决定的同时,对森多镇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森多镇镇长旦正加同志在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代表森多镇作了大会检讨,主管扶贫工作副镇长陈列东智同志和主管财务工作副镇长崔宗芸同志在镇班子会上作了检讨。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17年贵南县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县级报账制,由6乡镇牵头,组织61村成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给项目乡镇,为项目透明度,村内张榜公布到户,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享受优惠政策,随时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798日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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