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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1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 |
中共贵南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转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贵南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批转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变动实际情况,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局及各涉农部门对《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南扶领〔2017〕32号)进行了再次调整,形成了《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实施方案》,该《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3日
贵南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现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为引领,紧密围绕贵南县“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十个一批”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和行业部门专项扶贫方案,认真落实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决策部署,提高财政保障贫困投入能力,建立健全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引导,主动作为的原则。以精准扶贫为引领,以脱贫实效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主导作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改变涉农资金“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不能买醋”的现状,瞄准贫困对象,集“零钱”为“整钱”,坚持财政涉农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坚持整合资金、集中财力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深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确保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向精准、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内容细化。
(二)坚持协调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以全县脱贫攻坚大局为重,摒弃部门利益,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引导整合,以整合带动实施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科学决策、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涉农资金整合聚集效应。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具体实施、乡(镇)村密切配合的模式,结合脱贫攻坚规划,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精准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方案,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确保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三、整合目标
以全县现有2231户85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整体脱贫、3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序列为目标,积极搭建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撬动政府融资性资金和对口帮扶资金融合投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新格局,为确保如期全面实现“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四、整合规模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2017〕246号)文件,允许试点县(市、区)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对方案的资金规模作相应调整,原则上只允许年中、年末各调整一次并重新报备,年末调整数为最终数。贵南县2017年年初计划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0111.47万元,8月19日,中期调整后计划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6811.52万元,现阶段,调整后计划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0111.47万元,目前已整合15698.3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417.67万元,州级资金300万元,县级资金1508.86万元,政府融资性资金4158.5万元,援建资金1313.3万元。
(一)扶贫专项资金6855.64万元(省级资金)。
(二)培训资金48.03万元(省级资金)。
(三)旅游发展资金50万元(省级资金)。
(四)农牧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5万元(其中:省级配套危房改造资金814万元,县级配套危房改造资金111万元)。
(五)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251.16万元(其中: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50万元、州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0万元、县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717.86万元、援建资金583.3万元)。
(六)扶贫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县级资金)。
(七)地方财政性资金280万元(县级资金)。
(八)政府性融资资金4158.5万元。
(九)2016年江苏援建结余资金330万元。
(十)国家电力投资公司扶持资金400万元。
五、统筹资金安排意见
(一)道路建设项目资金570万元。
贵南县穆桂滩乡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资金570万元。主要实施穆桂滩全长为3.3公里,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为4.5米的道路。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局、县兴源投资公司
(二)扶贫产业项目资金5812.64万元。
其中,政府性融资资金130万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5232.64万元、省级旅游发展资金50万元、县级扶贫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
1、贵南县凤凰山旅游富民建设项目资金130万元。主要修建观景台、木栈道、停车港湾等。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兴源投资公司
2、贵南县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1250万元。主要实施过马营镇洛加村、茫曲镇加土乎村、沙沟乡德茫村、茫拉乡郭玉乎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1200万元、省级旅游发展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3、扶持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032.64万元。将61个村的6301名贫困人口纳入产业扶持范围。资金来源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00万元。主要对全县扶贫产业的扶持。资金来源为县级扶贫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3144.16万元。
实施沙沟乡石乃亥村、沙沟乡郭列村、茫拉乡江当村、塔秀乡达茫村、茫曲镇那然村等5个贫困村高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50万元、州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0万元、县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2016年结余县级资金117.86万元、援建资金583.3万元、政府性融资资金893万元。
责任单位:县高原美丽乡村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培训项目资金48.03万元。
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户的技能培训。资金来源为2017年扶贫、文化、团委、农牧等省级培训资金。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零自筹建房项目资金816万元。
主要实施全县120户的零自筹建房,其中包括黑羊场10户、过马营角色村10户地质受灾群众零自筹项目,每户补助6.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电投联点扶持资金400万元、政府融资性资金136万元、2015年存量整合资金28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援建办、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307.5万元。
其中,政府性融资资金2429.5万元,省级农牧民危房改造资金814万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1623万元、江苏对口支援资金330万元,县级农牧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11万元。
1、就地改造建档立卡户危房677户,其中茫曲镇70户,森多镇132户,茫拉乡34户,塔秀乡162户,过马营镇245户,沙沟乡34户,户均补助5.5万元项目,总投资3723.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江苏援建资金和政府性融资资金。
(1)541户就地改造建档立卡户,项目资金2975.5万元,其中:省级扶贫专项资金1623万元,每户补助3万元,政府性融资资金1352.5万元,每户补助2.5万元。
(2)110户就地改造建档立卡户,项目资金605万元,其中:江苏对口支援资金330万元,每户补助3万元,政府性融资资金275万元,每户补助2.5万元。
(3)26户就地改造建档立卡户,政府性融资资金143万元,每户补助资金5.5万元。
2、郭列、石乃亥、那然、江当、达茫等5个省定高原美丽乡村159户危房改造每户3万元补助共计47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兴源投资公司
3、实施茫曲镇那然村182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82万元,每户补助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融资资金。
责任单位:县高原美丽乡村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茫曲镇人民政府
4、农牧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925万元。主要实施全县370户的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农牧民危房改造资金814万元、县级农牧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11万元。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整合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涉农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统筹整合资金的工作上来,明确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中央及省、州推进脱贫攻坚战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解决贫困标准线下的村和人共同发展难题,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贵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各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各涉农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树立“大扶贫”格局,统一脱贫攻坚“一盘棋”意识,打破部门利益观念,把项目向贫困地区规划,把资金向重点项目投入,共同推进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倾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三)严格制度,加强督查。项目实施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项目建设执行完成进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每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跟踪。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资金使用按计划方案落实执行,并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统筹整合扶贫项目建设协调会、推进会,及时对工作薄弱的乡(镇)进行重点指导,强化调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整合扶贫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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