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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0-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 |
南政办〔2012〕60号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贵南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县公安消防支队拟定的《贵南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南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贵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公安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和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县政府决定自2012年7月3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后10天,在全县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十八大”消防安保为主线,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全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不发生亡人火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开展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
组 长:葛文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华旦龙主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生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建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才让太 县农牧局局长
尖 措 县教育局局长
车正先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华 青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更 尕 县工商局局长
忠公杭秀 县宗教局局长
甘世军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马显林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马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信息传递、数据上报、撰写简报和宣传报道等工作,确保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日至7月8日)。进行全社会动员、全警动员,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做好思想发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8日至“十八大”闭幕)。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抓好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执勤备战、灭火救援、部队管理、消防宣传、督查访查等工作,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任务。
(三)总结阶段(十八大闭幕至闭幕后3日)。全面总结“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主要经验、特色和亮点在全县范围内总结推广,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政府适时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做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成立“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县政府将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签订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二是7月底前,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并上报县政府及向社会公告。三是充分发挥全县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或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督促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
(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街道乡镇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基层“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体系。一是抓好网格化制度建设。6月底前,县消防部门要结合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制定的《青海省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二是抓好基层网格体系建设。7月底前,各乡镇要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招募一名志愿消防监督员。三是落实网格化管理任务。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农牧村民委员会、居民楼院和村组、社会单位和场所、基层有关监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全面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大力实施“户籍化”管理。要按照《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会议,部署开展自查工作。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并将自查结果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核心,深入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彻查一批火灾隐患。一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凡发现“打非治违”行动中明确的消防重点整治问题,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采取“三停”、临时查封以及强制执行措施。7月底前,完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6月底前,县安监、公安、工商、发改等部门联合行动,完成对全县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县加油站逐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存在火灾隐患、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督导整改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警种分阶段开展以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酒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国庆节期间,以旅游、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四是开展城镇消火栓专项检查行动。8月底前,组织供水、市政工程等部门,完成对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市政消火栓的核查、维护、保养专项治理工作。五是开展消防安全进寺院专项行动。组织公安、宗教等部门,对寺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规范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建立一支配备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的僧人志愿消防队。7月底前,“清剿火患”战役中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销案。
(五)全民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民参与排查、清剿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是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活动,落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检查发现、彻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开展隐患网格排查。依托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开展消防志愿活动。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志愿服务专题活动,组织消防志愿队伍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配合县公安消防大队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四是加快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9月底前,要建成本县“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并开展有奖举报投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专项宣传行动,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举报投诉中心社会认知度。
(六)多警联勤联动开展消防执法。县公安局要建立完善的多警联勤消防执法机制,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九小场所”、农(牧)村、社区由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治安、交警等警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检查,及时向县公安消防大队通报信息。二是责任明确到人。县公安局要列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九小场所”清单,把单位和责任明确到每一名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民警,在“十八大”召开前全部检查一遍。三是全面布防警力。将辖区划定为不同等级监控区域,调整监督力量,将警力部署在重点区域,在实施治安巡逻时一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对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的动态监控。将人员密集场所集中、诱发火灾因素多、公共消防基础薄弱的区域确定为检查重点,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消防安全。四是强化指导考评。7月底前,县公安局要完成对各乡镇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全员消防培训;8月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完成对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消防安全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五是以十八大消防安保为契机,加强全县消防文员及政府专职队员的建设,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装备。
(七)刚性措施整治消防违法行为。保卫战期间,要强化执法措施,坚决做到“五个一律”,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凡未经消防许可(备案审批)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未经开业前检查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责令先停后改,并予以处罚。凡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予以拘留处罚。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一律予以警告、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凡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处罚。凡是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在“十八大”召开前彻底消除。
(八)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教育氛围。各行业部门要多措并举,广泛开展本行业部门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氛围。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十八大”召开前,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积极发动消防志愿者,结合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和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等工作,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7月底前,举办十八大消防安保宣传启动仪式。二是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在中央、省级媒体新闻宣传、公益宣传力度,在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加强舆论监控和引导。保卫战期间,全县每天要利用手机短信、户外视频、楼宇广告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三是全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县消防部门每月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消防演练、文艺演出、消防志愿服务等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四是大力开展消防培训。9月底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组织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县治安部门要对所有保安人员培训一遍,完成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次保卫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意义,认清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投入“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二)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督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未安排、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乡镇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强化工作考评,严格奖惩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排名,7月底、9月底、党的十八大闭幕后分别进行阶段性和综合评比,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凡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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