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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6-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 |
南政办〔2012〕28号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南县二〇一二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贵南县二〇一二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贵南县二〇一二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全县“清剿火患”战役战果,以全面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全县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县火灾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青海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及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等活动,积极落实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全面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春季大风沙尘气候条件下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全社会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预防或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贵南县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全县春季防火工作。
组 长:葛文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山 丹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生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甘世军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杨建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才让太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尖 措 县教育局局长
车正先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华 青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更 尕 县工商局局长
忠公杭秀 县宗教局局长
马显林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马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春节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信息传递、编发简报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今年全县春防整治工作从2012年4月1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重点抽查、总结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至4月1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并积极开展分析研判,将此项工作迅速落实,县政府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春季防火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依据,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防火自查和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用火、用电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经常演练,灭火设施是否完好;检查职工防火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是否重视并得到落实,对火灾事故是否认真追查处理等情况。
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各级消防部门要定人、定项,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积极督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疑难问题和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和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县政府将统一组织谋划,协调公安、消防、教育、交通、工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春防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县消防大队要在前一阶段“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春季防火工作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坚持以火情引导警力,结合当前春季大风天气候条件、人民群众社会生产活动活跃等特点,把警力调整部署在火灾多发时段、要害部位、重点单位特别是各类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切实落实派出所消防管理职责,加大对各乡镇公共娱乐、旅馆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检查全面不留死角、隐患督促整改及时到位、处罚措施强力有效。春防期间,县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重点检查全县春防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全县对春防整治工作情况,特别是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8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责任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春季防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部署,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整改措施要到位。在此次春防大检查中,县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前阶段“清剿火患”战役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发现火灾隐患以及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必须下达相应的法律文书,该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认真履行法律程序,该停的停、该封的封,绝不能手软。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要通过检查,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管理机制。
(三)宣传教育要到位。要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全县春防工作加强宣传,对春防大检查进行跟踪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春季防火氛围。要通过布置消防宣传专栏等方式,宣传安全用油、用气、用火、用电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四)责任追究要到位。对于春防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县消防大队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失职、渎职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五)信息反馈要到位。在春防工作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将重要工作情况上报全县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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