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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08-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对外事务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文件开创我省中藏医药康养旅游新业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青海省中藏医药康养旅游的指导意见》,推进旅游与中藏医药融合发展,拓展中藏医药康养服务领域,开创我省中藏医药康养旅游新业态,打造我省中藏医药康养旅游品牌。

  康养旅游是旅游与中医药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中藏医药发展、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藏医药康养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形成类型丰富的中藏医药康养旅游产品体系。中藏医药康养旅游人数达到旅游总人数的3%,中藏医药康养旅游收入达5亿元;建成5个中藏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区,15个中藏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培育打造出国内影响力大、国际知名度高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中藏医药康养旅游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

  《指导意见》要求,全省中藏医药康养旅游工作要以项目为抓手,基地为依托,人才为基础,市场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宗旨,提升人民健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打造中藏医药康养旅游品牌,开发中藏医药康养旅游产品,壮大中藏医药康养旅游产业,开展中藏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设,注重创新中藏医药康养旅游发展模式,注重培养中藏医药康养旅游人才队伍,注重完善中藏医药康养旅游公共服务,注重促进中藏医药康养旅游可持续发展”,突出特色,开拓创新,促进中藏医药与文化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切实推进中藏医药康养旅游事业发展。(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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