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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8-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对外事务 |
贵南县三项措施推动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贵南县全面落实省、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突出信访案件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宣传引导群众合法合规维护自身权益,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意识明显增强,无理闹访、缠访现象明显减少,全县信访形势稳定,信访总量大幅下降,信访办理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件115人次,办结20件,正在办理4件,办结率95%,与2014年同期相比持平。其中到州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9件28人次,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15%。受理网上信访12件,办结率100%,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25.6%。 一是强化信访工作阵地。进一步完善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信访工作做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各乡镇党委政府与综治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设立独立的信访接待场所,配置必需的硬件设施,与综治服务中心一起形成处理信访问题的合力,充分发挥了矛盾调处及信访联动服务机制的作用。 二是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贵南县新时期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处理信访案件,使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形成逐级办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秩序,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信访秩序。进一步加大群众上访秩序的治理工作,坚决制止利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等敏感期上访制造影响和事端的行为以及损害国家形象,串联聚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干扰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六种禁止行为”上访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区别情况,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处置的果断处置,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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