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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11-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对外事务

中共贵南县委 贵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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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南县委文件

南发〔201910

中共贵南县委 贵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武装部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及所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贵南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贵南县委   贵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

实施意见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和最大的政治责任,更是一场等不得、输不起、没退路的硬仗。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南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积极探索建立五个一精准扶贫模式,构建起1+10+12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确立了4622的目标要求,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完成15个贫困村退出和11214607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8年,顺利完成1107409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15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实现绝对贫困人口清零目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胜性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和挑战仍然十分艰巨,一些基础工作不扎实,公共服务不足,政策措施落实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贫困群众思想观念保守,接受新事物较慢,学习劳动技能的能力弱,自身发展意识不强,无一技之长,个别群众还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质量。今后三年,全县务必要清醒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和艰巨性,清醒认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按照党的十九大对精准脱贫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责任,紧扣党中央节拍,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咬定目标、落细点位,一鼓作气、尽锐出战,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严更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行动举措,集中力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州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工作措施,深化创新探索,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更加有效开展,现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坚持精准精准扶贫脱贫基本方略,注重精准扶贫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注重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互衔接,坚持三级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牢固树立抓攻坚举措落实的工作导向,聚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在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上下气力,着力在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上求实效,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实现一年一个新进展,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目标,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2020年,确保全县现行标准下的0.87万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3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打牢发展基础;确保贫困县摘帽,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实现全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达到全州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州平均水平,主要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现全部行政村通生活用电和具备条件的贫困村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安全饮水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今后三年分年度预期脱贫计划为:2018年完成1107409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15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实现贫困县摘帽。2019年和2020年,要持续按照党中央及省州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做好脱贫摘帽后巩固提升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坚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

坚持精准精准扶贫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要针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把各项脱贫措施精准落实到户到人,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因地制宜确定脱贫攻坚主要抓手。从实际出发,针对影响脱贫攻坚的突出短板问题,进一步把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把教育和就业扶贫作为持续稳定脱贫的治本之策,把健康扶贫作为防止致贫返贫的重要手段,把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困难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攻坚方式,把生态扶贫打造成重要生态功能区脱贫攻坚的亮点,更好地发挥关键政策举措的牵动作用。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按照省州确定的脱贫时序,合理有序推进贫困退出,既不赶时间进度搞突击脱贫,也不拖延耽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更加注重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防止片面追求短期效益,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实现高质量脱贫。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路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脱贫攻坚和巩固成果协调推进。既要注重抓好当前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落实,确保完成攻坚任务,更要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统筹推进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建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本领,培养了解县情和农村牧区实际的干部队伍。

二、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

(一)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按照“强基础、补短板、促转型、育优势”的目标和“一人一牛、一人十羊”的产业模式,着力构建具有贵南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全力打造牦牛产业联盟示范县,突出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根本性作用,大力发展特色高效脱贫后续产业,聚焦贵南牦牛、青稞、藏羊、牧草等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困难群众增收带动明显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养殖业、草产业、民族特色手工业、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精准落实到户产业扶持政策,按照“一户一策”产业发展要求,鼓励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和特色经营等到户扶贫产业项目。加快实施以牦牛养殖加工、青稞种植、光伏项目带动、民族手工艺品、特色乡村旅游为重点的5大产业三年扶贫计划,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打造全产业链条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培育1家屠宰加工企业,建成2个扶贫产业园,10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贵南绿色青稞生产基地13万亩;新增光伏扶贫规划建设项目7.2兆瓦,光伏扶贫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7.2兆瓦;打造5个不同模式、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村。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直接或间接辐射带动0.8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全县从实际出发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短期难见效、未来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县政府要加大对产业扶贫效益评估监督,将产业扶贫纳入扶贫成效考核和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离任审计,每年至少安排23个贫困乡镇开展产业扶贫专项审计,确保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稳定受益。(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加快实施全县特色农牧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大力支持发展以油菜、青稞、枸杞为主的种植业和以肉牛、肉羊、奶牛、生猪为主的养殖业,支持发展特色经济饲草业。根据“一个经营基础”的合作模式,组建“企+专业合作社+农户”,组织农牧业企业与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创建一批有机农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制定符合贵南特点的产业扶贫地方标准,提高扶贫质量和效益;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养业企业发展,满足我县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良种需求。注重培育一村一个合作社,实现每村有1个以上运行规范、带贫能力强的合作社并辐射带动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充分发挥乡土企业、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带动作用,提高扶贫质量和效益。强化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为贫困户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农牧、环林、人社、扶贫等技术指导服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对贫困村干部和从事种养殖生产的贫困户开展技术轮训,确保每个贫困户有1名科技明白人。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

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制定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优惠政策,通过自身发展壮大一批、嫁接引进一批、政府主导建设一批等方式,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实现全县每个特色优势产业都组建1个以上带贫能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坚持产业培育与合作社建设相结合,采取定额补助、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贫困村新建合作社进行扶持,实现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运行规范、带贫能力强的合作社并辐射带动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园提档升级,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成具有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力强、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县级现代农牧业扶贫产业园。健全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海南州村集体经济20182022年发展规划》及《贵南县村集体经济20182022年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发展模式,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全方位推进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投入力度,在用好现已安排45个非贫困村2000万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基础上,按照省州安排将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每村增加至60万元;允许贫困村根据村级互助发展资金使用运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因村制宜、村民自愿的原则,在优先满足会员借款的基础上,剩余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扶贫资金循环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作用,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提高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活力;通过村企结对、定点扶贫等方式,引导企业和定点扶贫单位给予资金扶持、项目帮扶和产业带动。对既无可利用资源资产、又无主体带动、产业基础薄弱的贫困村,按照县为主、省州补助的原则,确保到2019年底前全部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破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质量巩固成果。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规范和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确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加快推进农畜产品产销对接,构建多元化的营销渠道,加快持续增加贫困农牧民生产经营收入。加强农畜产品营销市场体系建设,加大产品推介力度,推动我县特色农畜产品进入对口援建省市县市场。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持续推进贫困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实施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生活服务等功能,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通过竞争不断提升和优化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电商企业和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对贵南县市场交易场所、冷藏保鲜、冷链物流、卫生安全和服务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加快促进农畜产品上行。(牵头单位:县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对口支援办、县工商联、县邮政公司、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范围。按照“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带动模式,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助政策,提高培训的精准性。积极拓展培训载体,采取政府购买方式,鼓励海南职校贵南分校承担政府补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到2020年,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妇联、县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按照《青海省实施扶贫车间的指导意见》,通过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租补贴以及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支持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在贫困乡村改造或提档升级建设一批扶贫车间,在“非遗”重点支持地区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鼓励全县结合贫困村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增加劳务收入;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每村开发35个包括保洁、治安、护路、水管、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在内的公益岗位,优先选聘贫困家庭劳动力,合理确定岗位报酬并由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解决。认真落实《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深入推进“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加大对毕业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和青年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有关扶持政策,提高其带贫益贫能力。推进建立青年创业园或创业社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家政、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打造贫困群众家政、护工服务品牌,完善家政、护工就业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进一步夯实就业服务基础,落实劳务输出主体责任,依托省内市州及其他县之间劳务协作等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西宁市、海西州等省内劳务输入重点地区和对口援建省市(县)协作沟通,推进省州(市)内跨地区、跨省有组织劳务协作。加强劳务经纪人培养和劳务派遣共同管理制度,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发展劳务品牌带动就业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海南职校贵南分校作用,加大面向全县贫困群众招生力度,帮助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到2020年,实现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300人次。(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三)全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2019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短板,统筹考虑安置区教育、医疗布局调整和规划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安置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制定落实贵南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和就业发展规划,把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分类纳入产业发展、公益性岗位、低保兜底等扶持计划,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往、有产业、能致富。充分发挥后续产业和就业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促增收、稳脱贫作用,实施三个搬迁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计划,在塔秀乡达龙村重点发展犏牛养殖,森多镇贡哇村发展黑羊养殖,过马营镇沙加村发展藏系羊、牦牛养殖。积极拓展就业途径,依托过马营集镇,面向搬迁贫困群众开发、解决餐饮服务、卫生保洁等岗位。(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四)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按照摸清底数、开展鉴定、建立台账、稳步推进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核清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建立完整的危房信息台账并实行精准管理。制定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办法,由县政府自行确定鉴定机构或单位,逐户开展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少数难以用简易办法鉴定的危房,可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坚持房改户“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对象认定程序,严格面积管控、质量管控、举债管控、工期管控,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达标的最低建设要求,改造一户、销档1户,在2018年全面摸排核查的基础上,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农牧户危房改造任务。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较弱的困难户通过修缮加固、分档实施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农村牧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在征得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集中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或利用现有闲置农房进行加固改造等方式,兜底解决基本安全住房。全面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根据农牧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在总任务和总资金不变的前提下,制定分档实施补助标准,切实解决4类重点对象自筹资金困难问题。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危牧户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移民安置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五)加大生态扶贫力度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互促双赢。积极争取黄河谷地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和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项目,将全县75个行政村(社)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污水处理、村庄绿化、土地治理、水系统净化等纳入项目内容,实现以项目改善人居环境。加大重大生态工程对贫困人口的吸纳力度,结合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优化重大生态工程招标政策,将投标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作为重要内容,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建立劳务输出或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队),动员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建设工程。推进贫困村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支持力度,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公益管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生态公益管护员的动态调整管理,继续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公益管护员。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增设包括宣传员、档案管理员等多元化的生态公益性岗位,稳步增加生态公益管护员岗位。逐步统一生态公益管护员工资标准,根据管护能力和范围,建立与管护职责相匹配的工资动态增长机制。逐步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和多元化补偿机制,整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化补偿等渠道资金,建立生态综合补偿制度,把生态补偿资金支付与生态保护成效紧密结合起来,让贫困人口在参与生态保护中获得应有收益。(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六)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降低全县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责任制和县政府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改进和完善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建立控辍保学责任落实约谈制度和管控成效通报制度,综合运用宣传引导、帮扶救助、行政和法律等办法,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落实好在校学生开学报到注册制度,有效防止现有在校生出现新的辍学现象。到2020年,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全县学前教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认真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利用全省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资助贫困学生数据库,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15年免费教育和中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助学政策,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有关结果作为监测和评价县政府教育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组织开展“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对不具备普通话沟通能力的青壮年农牧民集中开展专项培训,把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相结合,提升其使用普通话进行基本沟通交流的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脱贫。加大学前教育阶段普通话水平不达标教师培训力度,确保在任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全面开展学前阶段双语教学,民族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教学普及率达到100%,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36岁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前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沟通交流,形成国家通用语言思维习惯。(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全面推进贵南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和倾斜力度,重点对全县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需求开展摸底排查,根据省州有关指导方案制定《贵南县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实施,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到2019年底完成“全面改薄”建设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在全县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实现所有中小学和教学点宽带网络和“班班通”全覆盖。积极开展远程网络教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全县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改善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职称评聘、津贴补助、教师周转房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保障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接受轮训,选派优秀教师或在校大学生支教。采取县管校聘、调动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推动中小学校长、教师向贫困地区乡村合理流动,结合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加大教师编制省级统筹力度,健全完善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现有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增加教师编制总量,保证教育发展需要。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七)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全面落实“一免七减十覆盖”医疗服务政策,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贫困人口兜底医疗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大病保险实施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精准支付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深入推进贫困人口商业健康扶贫保险,落实县级财政缴费补助政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的基本原则,严格控制药品耗材、检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落实分级诊疗、逐级转诊规定,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全面落实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先住院后结算”政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入院预付金,在县域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三年攻坚行动。按“四定两加强”原则,全力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双签约”服务,确保有1名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医疗服务,有1名乡村干部签约提供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和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代报代办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性病贫困患者签约服务管理全覆盖。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启动全县患慢性病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及时核准贫困人口患病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全过程跟踪救治工作进展。强化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大筛查救治管理数据库,及时更新补充新发病例,消治愈病例,实现大病救治管理数据库的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强化县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强医院对口帮扶工作,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县所有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三级联动医疗服务体系,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加快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到2020年实现全县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我县医疗机构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面向人才市场简化程序招聘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实施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全面加强包虫病防治工作,在包虫病流行乡镇级村社开展筛查,对确诊患者实施内科、外科治疗并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做好随访管理和药物治疗督导,协同做好犬驱虫等传染源管理,到2020年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实现70%以上的流行人群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病、慢病范围,为患者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品,按规定报销门诊治疗中必要的辅助检和用药费用,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开展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实施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完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根据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即:“健康教育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学校、健康教育进机关、健康教育进企业、健康教育进村(社区)和家庭”,提高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鼓励按政策生育,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八)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兜底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核实,摸清核准数量。凡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和因重大疾病、教育等刚性支出较大造成支出型贫困的家庭应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增发分类施保金,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细化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健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和低保数据定期比对机制,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定期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可给予不少于1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全面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州标准,建立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缴费补贴调整等机制,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在系统内标注未脱贫的贫困人口,由县财政代缴50%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关注贫困人口就业后的参保情况,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确保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为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将政府设立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比例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政策,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于重大困难,可采取“一事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探索社工介入模式,加强对兜底贫困对象的关爱和帮助。(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做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基础性工作,推动建成覆盖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并向困境儿童辐射的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教育培训力度,帮助贫困妇女创业发展,用足用好妇女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九)开展特殊贫困群体脱贫行动

按照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的要求,实施贫困残疾人、孤寡老人、大龄未婚青年、单亲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脱贫工程。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全面落实《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建立“集中托养+日间照料+邻里互助”工作机制,对16岁以上有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综合措施,提供集中养护、日间照料和邻里照护等服务,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实现解围。加快实施“福康工程”等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纳入扶贫解困重点扶持范围,有序推进农村牧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通过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工作。(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重视加强贫困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依托农村牧区现有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建设一批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力争到2020年全县各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认真落实大龄未婚贫困青年和贫困单亲家庭各项精准帮扶措施,通过改善住房条件、加强技能培训、加快转移就业、发展到户产业、推行资产收益、增强脱贫发展信心等途径,帮助其实现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深入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开展以扶志扶智为主的“精神脱贫”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民族创建+精神脱贫”活动,充分发挥县委宣讲团和“十二个宣讲队”作用,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救急纾困与内生脱贫相结合,依托“一户培养一个明白人”的扶志模式,通过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肯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杜绝政策养懒汉、不劳而获和“等靠要”、帮扶依赖等不良习气。进一步改进扶贫方式,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完善生产奖补和就业补助机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激发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完善“扶志基金”实施方式,对积极主动脱贫的贫困户给予生产奖励,建立反向约束工作机制,制定惩戒“贫困懒汉”办法。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加强脱贫典型选树工作,大力宣传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深入推进县级文明村(社)、“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指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强化法定赡养义务,防止个别老年人“把资产留给儿女、把债务留给自己、把自己留给国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广“过马营三村扫黑除恶治乱集中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严厉打击农村牧区存在的赌博、吸毒等现象,依法打击村霸黑恶势力,努力营造知法守法氛围。积极推进文化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加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配齐文化活动设施,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农牧区公益电影放映、农(牧)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提升贫困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增强贫困群众体质。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宗局、县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三、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

(一)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

 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县城通二级、乡镇通油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完成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基本完成县乡道和通客运线路村道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力度,推进全县内通外联工程,2018年重点实施国道G572贵乌公路,2019年重点实施G227张孟公路,2020年重点实施S216茫什多公路。到2019年底实现全县所有乡镇通油路;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实现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或沙路。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力争每年创建成全州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通过灵活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促进方式,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和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建设,优先改善人文景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传统村落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设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
    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对已经建成入户工程地区,配套完善工程薄弱环节,提高供水保障率,在入户条件限制地区,推行建设集中供水点。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纳入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通过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用好政策性信贷资金、优化融资模式吸引社会及民营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任,简化并明确饮水安全标准和供水保障要求,健全完善水价收费机制,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体系,计划到2020年完成人饮改造及巩固提升项目8项,新建改造引水口50座,新建蓄水池30座,铺设和改造管道423.05千米,阀门井、入户井及各类建筑物2650座,解决和巩固提升全县1364361969人(22288700人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确保到2020年各行政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较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彻底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实施大中型灌溉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积极采取高效节水等先进灌溉技术和工程措施,合理布局、科学实施,实现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协调配合,到2020年贫困地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2万亩。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通过强化监督检和指导服务,全力推进中小河流和主要支流治理,结合落实《青海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完成3项中小河流、治理河道24.957千米,新建防洪堤、护岸36.6千米,3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过马营镇过茫1#水库、过茫2#水库及沙沟乡查纳水库的除险加固。(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三)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
    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对我县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补偿资金支持,全面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10千伏供电“卡脖子”、用户低电压等问题,强化贫困地区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到2020年完成全部贫困村电网改造,保障供电范围内所有易地搬迁安置点供电,在电网范围内有接纳空间地区布局的光伏扶贫项目无障碍并网;县城保证1座及以上110千伏电源供电,县城10千伏线路联络率达89%;积极争取解决我县深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大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村覆盖率达到100%;电压合格率达到98%,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2千伏安。(牵头单位:县电力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路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扶贫应用,不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优先安排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用于贫困村网络建设,并保障贫困村4G网络覆盖。确保到2020年,行政村宽带通达率达到98%,贫困村宽带网络覆盖比例达到98%,实现“全光网县”。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推出扶贫专属资费优惠措施,减轻贫困群众费用负担。加快普及智能终端,积极推广适合各行政村特点和需求的移动APP,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在全县各行政村开展视频服务,通过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方式,满足贫困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信息需求。支持基础电信企业结合自身优势,搭建并推广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扶贫大数据资源共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县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四)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实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采取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处理方式、集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垃圾分类减量等措施,到2020年,全县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大力推行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按需新建或改造一批农村牧区公共厕所,到2020年全县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实现乡(镇)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积极开展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到2020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得到全面清淤疏浚。推动通村组道路建设,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优化通村硬化路路线走向,尽可能串连带通更多的自然村,惠及更多群众。(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四、加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支撑保障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坚持增加政府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三个新增”要求,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政策,逐步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加大医疗救助转移支付力度,加强与医保的有效衔接,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不得借脱贫攻坚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督促各部门尽快建立使用债券资金的地方债项目库,以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为基础,完善债券资金项目申报、资金分配。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用,进一步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审批权下放,赋予县政府必要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自主权,激励各地主动作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绩效管理、绩效监控、结果运用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为科学评估扶贫资金成效提供支撑。根据省州统一规范的绩效考评指标,结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分门别类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置,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安排的必要条件,不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预算和项目安排流程。明确资金使用单位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邀请省州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加大对我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好用好贵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好审查论证、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要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条件、市场环境和贫困户脱贫需求。年度实施的扶贫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做好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工作,县乡村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结果要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定期逐报告资金拨付进度、结转结余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扶贫资金等行为从严问责。(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切实将扶贫再货款优惠利率政策传导至贵南县实体经济,有效降低我县融资成本。对发展前景好、可行性强的脱贫攻坚项目运用扶贫小额贷款给予支持,利息由县财政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对同质化严重、可行性不高的项目要谨慎对待,避免贫困户过度负债,因“贷”返贫。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到期业务。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利用扶贫再贷款发展扶贫产业并对经营主体的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完善扶贫货款风险补偿机制,县财政按照辖区扶贫贷款发放额度以一定比例划拨扶贫贷款风险防控资金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县扶贫金融担保平台,鼓励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向扶贫经营主体和扶贫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信贷担保。切实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扶贫工作队在贫困户融资中的推荐、策划和增信作用,帮助指导贫困户寻找有效、成熟的投资项目,避免贫困户盲目投资或改变贷款用途。深入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创建,结合我县实际探索信用培育的有效途径,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扶贫对象,有针对性的帮助其重建良好信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合理优化贫困地区基层金融网点布局,提升网点覆盖面,推进服务升级,鼓励推广网络支付,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乡镇。(牵头单位:县农商银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三)加大保险扶贫支持力度

 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围绕我县农牧业生产实际,完善保险扶贫机制,在全县开发特色农牧业保险产品,精准对接贫困人口的保险需求,扩大涉农涉牧保险保证范围。围绕我县主要粮食经济作物以及重点畜牧养殖业等,扩大保险规模、提高保险金额、降低保费,实现农牧业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种养产业的全覆盖。积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物流仓储、设施农牧业、“互联网+”等新型保险。继续完善大病保险服务,提高贫困人口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财险公司,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计划

深入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规模。按照我县编制岗位实际需求,在每年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拿出不少于15%的职位面向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三支一扶”等人员定向招录。在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聘,对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核准招聘方案后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公开招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每年选派“三区”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乡镇长6名,到全县六乡镇开展农牧业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对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并依托县职校或邀请省州培训机构为我县培养本土农牧业科技人员。建立农牧业技术人员与贫困村结对帮扶服务制度,从县乡两级农牧业技术单位为每个贫困村选派1名科技人员,实现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农村牧区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一线人员中招聘一批特聘农牧技术员,由县政府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明确有关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确保到2020年,实现每个贫困村培育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进一步提升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五)加强土地政策支持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确保脱贫攻坚用地需求,对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未落实到规划图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可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脱贫攻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给予应保尽保。对我县乡村旅游、光伏扶贫等产业项目用地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五、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一)加大对ロ支援力度

聚焦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深入推进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好对口援建、““十三五””规划和与援建省市县签订的政府间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内容,进一步下沉援助帮扶工作重心,瞄准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急需解决的发展短板和困难精准发力,提高帮扶实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深入推进定点扶贫工作

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不断强化定点扶贫单位的帮扶责任,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帮扶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并细化帮扶措施,结合定点扶贫单位自身优势,创新帮扶形式,确保帮扶工作到位有效。各级定点扶贫单位要落实“机关+基层”联合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要把结对帮扶贫困村作为转变作风、调查研究的基地,通过解剖“麻雀”,总结结对帮扶村脱贫经验,完善本部门扶贫政策和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健全完善定点扶贫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点扶贫数据清单和工作台账,为准确反映定点扶贫工作成效提供依据。加强与省州定点扶贫单位的经常性沟通联系,主动做好汇报对接服务工作,积极协调省、州级单位定期深入我县调研导扶贫工作。(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和政府)

(三)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扶贫

落实县内企业、公司脱贫攻坚责任,把有定点帮扶任务的企业和公司扶贫业绩纳入企业绩效考核指标内容,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脱贫。深入推进“双百”精准扶贫行动,在巩固现有“双百”精准扶贫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引导民营企业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瞄准对象,采取一企联一村、多企联一村,一企联一户或多户的方式,签订帮扶协议,通过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双百”行动。对积极参与“双百”行动的企业,在申报省、州扶贫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时给予倾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地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使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推动贫困村和贫困户融入大市场。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志愿帮扶、捐赠帮扶、商贸帮扶、产业帮扶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实施全县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社会工作 “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教育对口扶贫计划”,为贫困人口提供生计发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救助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扶贫的引导和管理,优化环境、整合力量、创新方式,提高扶贫效能,推动形成人人皆愿为、皆可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落实社会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税务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四)大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

深入贯彻《志愿服务条例》,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建立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扶贫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等扶贫活动。完善推广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拓宽以“社会扶贫网”为载体的信息对接渠道,为广大志愿者参与扶贫志愿服务、实现扶贫志愿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提供便捷渠道和技术支撑。深入开展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落实好《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持续推进扶贫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做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典型宣传和经验交流,引导扶贫志愿服务深入推进。(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工商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六、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

(-)强化扶贫信息的精准和共享

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加强扶贫信息系统常态化管理工作,每半年开展1次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及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确保应扶尽扶;每季度发布1期扶贫数据质量报告,按照省州要求及时补录调整各项基础数据,规范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工作。加强各类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安排实施录入信息系统工作,掌握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抓紧完善县级扶贫信息数据平台,通过端口对接、数据交换等方式,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住房、银行、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行业部门共享共用信息数据平台,定期开展行业部门与扶贫部门之间数据比对,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数据决策、数据考核”应用,强化扶贫数据综合分析和研判工作,为脱贫攻坚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可靠手段和支撑。(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强化贫困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省级制定的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组织实施工作。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行业部门在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贫困退出稳步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好县级验收和县际间交叉检查验收工作,提高评估检质量和水平,配合国家和省级做好对贫困县摘帽第三方专项评估检工作。(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三)强化驻村帮扶工作 

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全面了解掌握帮扶村的基本情况和贫困现状,协助村“两委”认真做好扶贫政策宣传、脱贫退出计划制定、“一户一策”精准施策、推动移风易俗、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建强村“两委”班子等工作。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选派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办法,选派到贫困村担任扶贫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必须脱离单位岗位,不得两头兼职。加强对驻村扶贫干部跟踪管理和具体指导,切实强化县级主体、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压实帮扶责任。对“两头跑”“走读式挂名式”以及担当精神不够、作风漂浮、不愿啃“硬骨头”的驻村干部,实行召回问责,并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追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激励措施,严格执行《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力量十项措施》和《海南州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关心关爱“八项措施”》,为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帮扶单位督促帮扶干部与帮扶户建立经常性联系,继续推进“一人联一户的”帮扶模式,增进与贫困群众感情,做好政策解读、产业发展指导和答疑释惑工作。帮扶单位要统筹调配帮扶力量,优化帮扶干部配置,切实解决“一帮多”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四)建立健全贫困监测体系

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逐步建立健全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按照国家贫困监测标准,积极配合做好全县贫困监测工作,跟踪了解脱贫进程、扶贫成效、发展变化,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调查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获得帮扶、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等情况。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为2020年后国家组织开展脱贫普查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国家做好对脱贫摘帽县的普查。(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七、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

(一)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深入贯彻省、州、县《关于加强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的意见》按照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的要求,统筹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确保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要及时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成果计划,重点从提升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强化村集体经济、改善健康和教育工作、加强科技和人才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巩固发展措施,县直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根据摘帽县实际,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着力在促进摘帽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上明确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全方位支持举措。县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县摘帽、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工作指导。(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健全完善巩固脱贫成效工作机制

建立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工作;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要继续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脱贫攻坚后续现固工作上,保证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步调不乱;继续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指导作用,帮助退出贫困村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做到领导力量不变、包抓责任不变、帮扶机制不变、到村到户扶持政策不变。健全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后续管理机制,明确项目运行、管理、维护责任主体,确保各类扶贫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建立健全适合我县的巩固脱贫成果跟踪监测体系,对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回头看”核查,对存在潜在返贫风险的,制定“回头帮”措施,确保不返贫并持续发展致富。(牵头单位:县扶开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三)统筹街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期内,要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进一步强化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和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有机衔接,特别要加强政策举措和工作时序等方面的衔接。加快建立健全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改善偏远农牧区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脱贫退出村“造血”功能。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等工程,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通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的振兴,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八、强化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组织保障

(一)切实强化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

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全县在扶贫领域违纪违规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教训,特别是其中领导责任缺失、干部监管不严、甚至存在胡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扭转局面。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重在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我县实际出发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计划和方案,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细化实化各项政策举措;乡镇党委政府重在推动精准脱贫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县乡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做到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调度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县乡两级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实行“周对照、月分析、季总结”。实施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接地气,察实情,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牵头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主动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主动压实扶贫责任,实化细化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配套政策举措,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实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不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合力。脱贫攻期内,领导小组成员以及部门扶贫干部、定点扶贫干部要按政策规定保持稳定,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调整。(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三)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机制
    大力夯实扶贫考核基础,强化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扶贫工作队、扶贫帮困单位在减贫实效上发挥的作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综合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全局性和整体性。科学制定扶贫考核指标。围绕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树立正确考核导向,把中央和省州委下达指标任务精神分解到各乡镇、县直部门、派驻单位,重点在工作中的民生改善分值不断向脱贫攻坚工作倾斜,逐年提高指标分值权重,确保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肩上有责任。加大扶贫考核监督力度。县考核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扶贫开发局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成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掌握扶贫工作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情况,强化扶贫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考核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不作为、慢作为,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干部坚决予以组织处理。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完善脱贫攻坚监督机制,扎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督查巡查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帮助贫困地区加强和改进工作。进一步改进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经常性明察暗访为主,防止同类性质的工作多头检查、重复督导,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扶贫干部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办实事上。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平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通报进行整改;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和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四)抓好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

统筹考虑班子结构和脱贫攻坚任务,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保持稳定的规定,对不能胜任的要及时撤换,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问责,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在扶贫干部队伍中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扶贫开发、基层党建、农牧业产业发展方面应知应会的知识,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基本原则、政策举动、重点工作和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社保扶贫等政策举措,不断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扶贫干部培训,举办行业扶贫改革创新、基层干部扶贫开发、贫困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培训、扶贫工作队伍集中轮训等培训班次,让扶贫干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政策内容耳熟能详、牢记于心,着力提高各级扶贫干部的能力素质。全面落实关心关爱扶贫一线干部身心健康各项措施,加大优秀干部的表彰奖励力度,激发扶贫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加强对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的管理监督,派出单位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一线扶贫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和现实需求,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予以认真解决。注重以正向激励措施促进干部在脱贫一线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争先创优,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大力培养选拔苦拼实干、成绩突出的年轻优秀扶贫干部,注重在扶贫一线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真正把那些在脱贫攻坚一线发挥作用突出、扶贫业绩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用起来,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不断激发奉献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长期进行帮扶慰问。对贫困村“两委”成员和党员每年集中轮训一次,着重提高落实党的扶贫政策、团结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全面落实贫困村干部绩效考评制度,实行脱贫成效与报酬待遇相挂钩,按时足额发放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五)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攻坚能力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配齐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复转军人、本村致富能手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从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扎实开展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工作,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以县为单位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尽职、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纠正依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以及村“两委”干部由“主角”变“看客”的现象。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三会一课”,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等基本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支持党员创办领办脱贫致富项目,完善贫困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真正把党员作用发挥出来、把贫困户带动起来。制定并落实贫困村党员发展计划,加大在青年农牧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抓实“村级组织后备力量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学生、高校培养培训、县乡统筹招聘机制,为每个贫困村储备12名后备干部。完善贫困村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及功能,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三议一表决”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农牧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对不够重视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后果严重的要问责追责。(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城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城“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扶贫领城重点问题线索提级领办、直直办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扶贫领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挥霍浪费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改进专项治理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了解实际情,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精神,减少村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基层一线扶贫干部专心投入扶贫工作。严格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审计,加强审计监督,跟踪落实追责问责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跟踪落实长效机制。加强扶贫事务公开,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安排公示公告制度。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并推动查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健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移送移交机制。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任务。(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七)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多彩贵南》、县电视台媒体报刊特点,开设脱贫攻坚专栏,深入宣传习近平扶贫思想、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我县开展精准扶贫、加强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挖掘典型培育典型,广泛宣传先进模范带头脱贫致富的故事,在全社会引起共鸣、形成共识,保持大扶贫、大宣传的良好态势。每年召开一次全县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对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成效显著的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突出一线扶贫干部扎根基层、全力攻坚的典型,挖掘贫困群众中勤劳致富、自主脱贫的代表,不断强化脱贫光荣意识。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讲好扶贫故事,弘扬正能量。积极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坚持以新青海精神为指引,总结提炼脱贫攻坚精神。做好脱贫攻坚影音资料留存工作,脱贫攻坚结束时,县乡两级都要有反映脱贫攻坚全过程的永久档案和“战斗史料”。(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局、县档案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八)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控工作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大而化之、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机制。防范小额信贷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贷等问题。防范加重政府债务风险,防止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特脱贫攻坚名义违规违法提供融资,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牧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建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严格把控舆论导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中共贵南县委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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