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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拟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拟定住房保障、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廉租住房资金的使用。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提出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建议。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转让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五)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拟定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城镇体系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相关工作。
(七)承担规范、指导农村牧区村镇建设职责。拟定村庄建设规划,指导农村牧区村镇建设、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民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荐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你的建筑节能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监督各类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十)承担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执法。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
附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城镇管理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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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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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9781.35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减)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无新建项目。
1、财政拨款收入2692.71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7088.6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899.8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574.6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节能环保(类)支出377.77万元,主要用于2012、2013年能源节约利用、减排专项的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36.5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57.62万元、城管执法116.1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99.34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1.4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30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217.91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结转下年13106.58万元,原因一是由于气候等因素的工程进度较缓慢,二是能源节约利用资金下达较晚,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二、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74.6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40%。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减少711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3年未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是2013年的支出数都是2012年及以前年度续建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三是2013年能源节约利用资金下达较晚,资金结转到下年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住建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支出425.17万元,占5%;项目支出8149.48万元,占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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