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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 |
国土资源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贵南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南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本行政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承担本地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和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工作。
3、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执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4、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土地分等定级以及发证工作。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
5、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计划。
6、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以及转让审批登记。监督检查违反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7、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点保护区。
8、负责管理基础地理信息及数据库。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9、负责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测绘行业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四张表
第三部分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收入总计4889.9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43.78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46.16万元,为省州级项目补助。
3、上年结转和结余976.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3年支出总计5778.72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
2、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1733.69万元,主要用于贵南县国土资源局开支的国土资源事务、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整治、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98.1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支出
5、结转下年8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贵南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43.77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贵南县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3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91万元,占0.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80.8万元,占61.5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716.13万元,占35.4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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