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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体广电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体广电局 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体广电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文体广电局部门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文体广电局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文体广电局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文体广电局部门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体广电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组织推进全县文化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指导图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基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拟定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市场;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对内对外宣传职能;并行使行业管理权;做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体育、广电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体育、广电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游艺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交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 出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研究、挖掘和整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四张表
第三部分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收入决入总决算1691.16,支出总决算1523.23万元,比2012年收入总决算增408.11万元,比2012年支出总决算增24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上级部门不断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投入。其中:
(一)收入总计1691.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03.0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288.1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480.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523.23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51.16万元。主要用于文体广电局及所属文体出版单位的体育活动、新闻通讯、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事物(类)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 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结转下年648.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文体广电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2.6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0%。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增加783.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二是群众体育场馆建设完工,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加大了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文体广电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类)支出1107.6万元,占81%;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38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03万元,占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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