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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4-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 |
贵南县财政局2015-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检查查前公示
贵南县财政局
2015-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检查查前公示
为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南州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检查行动方案》【南财农字2018)140号)】和贵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南财监(2018)161号】的要求,州、县财政局成立检查小组,于4月26日—5月10日全面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检查行动。为使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对象
本次重点对本县及所属县乡镇、村开展检查。主要对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扶贫、民宗、农牧、水利、林业、住建局及各乡镇、村等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进行检查。
(二)检查资金范围和重点
本次检查的资金范围:一是2015—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国有贫困林场;二是2017年扶贫切块资金(省级扶贫贷款)、生态管护员补助资金、州县财政安排的列“扶贫科目”的所有涉农资金等及各县扶贫贷款使用情况;三是各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支出率较低问题查找原因,并督促加快支出;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方案编制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冒领、私分农牧民补助资金;二是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三是违规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四是资金仍然爬账睡觉、滞留的问题;五是未
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六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七是其他问题。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资金拨付去向为路径,从省州县财政下达的指标文件查至末梢(具体项目和农牧户)。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检查账簿凭证、核对账户资金、实地查看项目、随机走访农牧户、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工作汇报。检查组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专项检查行动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文件资料。重点查阅预算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批复文件、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资料、项目工作总结、检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有无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有无违反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管理规定问题。
(三)检查账簿凭证。重点检查账簿资料是否齐全,账证、账表、账实是否相符,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凭证是否合规。有无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有无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问题,有无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有无虚列支出、白条入账、大额提现等问题。
(四)核对账户资金。重点检查财政账户、单位账户和项目账户设置是否合理,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核对账户专项资金拨入、拨出及结余情况,有无滞留、延压资金的问题。
(五)实地查看项目。对有建设内容的项目,随机抽取不低于该类项目资金总量20%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依据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批复,核对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有无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问题,项目是否按规定期限完成。
(六)随机走访农户。对补助到户项目,每县随机抽取不少于20户农牧户进行调查走访,重点调查生态管护员补助资金和到户产业补助资金(人均6400元)政策是否不折不扣落实,补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无冒领、私分农牧民补助资金问题,有无从补助资金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问题。
(七)组织召开座谈会。在检查中,检查组可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分别组织召开涉农单位、乡村干部、农牧民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涉农政策、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时间安排
4月26日-5月10日
五、检查组
检查组组长:赛毛吉
检查组成员:黄彩贵 邓飞 何克莲 许少萍 赵大晨
六、工作纪律要求
(一)重点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要按照本方案合理组织调配检查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检查组成员要服从组长安排,认真按分工做好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组长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检查组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联络协调之责,确保检查组与被检查地区之间信息通畅。对检查工作中采取的好的做法、经验和工作情况可通过编发工作信息及时向州局反馈。
(二)检查组了解掌握全县扶贫资金规模和流向,主要检查掌握县涉农部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情况。具体检查项目和资金类型由检查组依据本方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确定。
(三)检查组要注重“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每项检查结论有相关资料做支撑。每项检查结论由检查组集体研究作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落实相关事实,据实写入检查报告。对事实清楚、性质较为明确的问题,检查组可以研究定性、并写入报告。对事实不易查明、难以定性的问题,检查组暂不作定性,只将问题具体表现和线索写入报告。检查结论和检查报告不向检查对象反馈。
(四)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压缩或拖延检查工作时间。
(五)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擅自向检查对象透露检查工作相关情况,不得接受礼品、宴请,不得参加检查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和其他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联络员联系电话:
何克莲 0974-8501482
赵大晨 0974-85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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