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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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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2-04-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南政办〔2012〕22号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续建项目复工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所有续建项目按期竣工并交付使用,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质量安全监督年”活动的要求,现就做好续建项目复工及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夯实复工基础,确保续建项目按时开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做深、做细、做实续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抓好定人员、定任务、定奖惩、排工期等重要环节,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早备工备料,做好技术人员、劳务人员及机械设备调度工作,确保所有续建项目于4月5日前全面复工。
二、严格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复工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特种作业、机械操作、务工人员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等方面入手,认真排查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质量监管,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年”活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认真做好质量技术交底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工作,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及时做好材料检验和见证取样工作,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强化对施工质量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大执法监察,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从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等环节入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防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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