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606020000033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6-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贵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动用2026年度(第二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案的决议
贵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动用2026年度(第二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案的决议
贵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动用2026年度(第二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案的决议(草案)
(2026年5月28日贵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贵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动用2026年度(第二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案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保障全县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的必要举措。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动用2026年度(第二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案》。
本决议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贵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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