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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贵南县保障性住房和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上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报告
贵南县保障性住房和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上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青政【2014】19号)之规定,贵南县保障性住房和房产管理中心自2017年1至3月收取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共计300000元,于2017年4月25日上缴财政,请予查收。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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