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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权力和责任清单 |
贵南县扶贫开发局权力清单
贵南县扶贫开发局权力清单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南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7号)和中共贵南县委办公室、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南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6〕16号),设立贵南县扶贫开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有关扶贫开发的规章草案及政策措施,拟订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和扶持对象,组织开展贫困状况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二)拟订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指导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执行信贷扶贫贴息资金的使用计划。
(三)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筛选、审核以及上报;监督检查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工作。
(四)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和贫困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申报并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
(五)协调推进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帮扶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的定点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
(六)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执行精准扶贫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开发为主的扶贫工作,制订全县精准扶贫规划。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权力事项即依据
(一)行政检查(共2 项)
1.扶贫开发工作考核
依据:《中共海南州委、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海县南部三乡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发〔2013〕17号 2013年12月2日)
《中共海南州委、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1339”脱贫攻坚工程的实施意见》(南发〔2014〕16号 2014年11月21日)
《中共海南州委、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海南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4〕22号 2014年3月18日)
2.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检查
依据:《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27号 2011.11.14)
《关于印发〈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青扶局〔2011〕30号 2011.3.7)
(二)行政监督(共2项)
1.扶贫开发项目合规性审查
依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扶局〔2014〕15号 2014.1.14)
2.扶贫开发工作督查督办
依据:《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27号2011.11.14)
《中共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青农组〔2014〕3号 2014.3.10)
《关于印发〈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青扶局〔2011〕30号 2011.3.7)
(三)其他行政权力(共4项)
1.扶贫开发对象动态管理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 2013.12.18)
《中共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青农组〔2014〕3号 2014.3.10)
2.扶贫开发规划编制
依据:《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27号 2011.11.14)
3. 组织开展专项扶贫工作
依据:《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27号2011.11.14)
4.监管干部驻村联户工作
依据:《中共海南州委组织部 海南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州扶贫开发干部驻村及联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组干〔2014〕91号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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