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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2-06-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权力和责任清单

南政办〔2012〕51号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纠风办拟定的《关于2012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县政府纠风办
(二0一二年六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海南州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2012〕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2012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以及中纪委七次、省纪委六次、州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领域乱收费问题,以深入开展“优化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认真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节庆费、店庆费、条码费等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和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政府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制止和纠正物流领域包装、搬运、装卸、仓储、运输等各环节乱收费问题,重点治理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降低物流交易成本。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坚决纠正收费标准过高、收费期限过长等问题,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交通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附加贷款条件、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协办单位:农行贵南县支行、信用联社、县政府纠风办)
    (四)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协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电信贵南分公司、移动贵南分公司、联通贵南分公司)
    (五)继续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资金等专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纠正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政府纠风办,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体广电局)
    (六)继续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牧民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农牧民负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牧区公共服务、农牧业社会化服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领域向农牧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深化面向农牧区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摊派问题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纠正平摊以资代劳和以自愿名义捐资等违规问题,防止变相加重农牧民负担。(牵头单位:县农牧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局)
    (七)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的发生。在配置环节,及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要按照“优化服务年”活动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简化管理程序,公开收费项目,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
    (八)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健全药品电子监管制度,依法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着力推动建立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纠正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各族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
    (九)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行为。继续推进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逐步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医风考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检查过多和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
    (十)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在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私自改变土地(草场)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协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
    (十一)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和行业要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统一开展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评议,鼓励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在抓好民主评议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工作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群众监督。不断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使民主评议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创新推进《政风行风面对面》专题节目和民生问题零距离解答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使节目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协办单位: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
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控制由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继续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各乡镇及县直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做好工作;县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定期检查与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对重点专项治理工作要开展联合检查,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动制度创新;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健全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坚持纠风工作与政府系统开展的“优化服务年”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纠建并举,加大治本力度,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深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系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建章立制,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严肃责任,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对各类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要切实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力度,有效发挥其教育和震慑作用,为促进纠风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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