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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权力和责任清单 |
南政〔2012〕62号 贵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副县长李福林同志分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县级领导干部挂职锻炼的安排部署,县政府副县长李福林同志赴江苏省挂职。为确保政府工作的连续性,报经县委同意,决定调整李福林同志分管的各项工作,其挂职期间的分管工作由县政府各副县长代管。具体代管工作为:葛文军同志代管移民安置局工作,联系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工作;牟生桂同志代管县文体广电局工作;南太同志代管县残联工作;闫海峰同志代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工作(安全生产监管),联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和县联通公司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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