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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03-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中共贵南县委办公室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贵南县委办公室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及所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南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南办发〔201910号)和《中共贵南县委贵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委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197号),经研究,现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二)将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二、内设机构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今后“退一减一”,只减不增.

四、其他事项

(一)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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