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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3-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贵南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贵南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南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7号)和中共贵南县委办公室、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南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6〕16号),设立贵南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责任。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证的职责。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证的职责。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职责。
4、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车辆运营证核发的职责。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的职责。
6、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的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出租车行业管理,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2、加强交通路产路权的执法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全县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实施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路政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监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六)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实施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贵南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财务室。
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和成本管理条件,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按照规定完成各项有关会计报表,整理有关会计资料立卷归案;认真履行会计职责。
(三)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等工作。
(四)运输养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客货运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驾驶员培训以及出租车行业等的许可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运输市场的监管,维护运输秩序,纠正违章行为,监督检查运输业户的经营行为,调解运输纠纷;负责“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统筹协调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提供规划意见;建立、健全运输台账和管理档案,掌握运力、运量,交通事故,及时上报统计资料,做好基础工作;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和预测,制订本辖区行业发展规划。 指导县、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维护养护路段基础设施,保持管养路段通畅,指导路政管理工作、加强路政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
四、人员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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