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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4-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南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7号)和中共贵南县委办公室、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南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6〕16号),设立贵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职责。

1全民所有滩涂养殖使用证的职责。

2、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将原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增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的分解、审核工作职能。

2、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指挥职能。

3、加强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职能。

4、加强公文审核管理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涉密文件和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职能。

5、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和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和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和领导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研究事宜、决定事项的记录、纪要以及部署落实工作。承办县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政务、事务保障服务工作。

(二)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贯彻落实、促进改革、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承担协调指导职责。联系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武警贵南中队、群众团体;协调政府各部门的相关工作事宜;指导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对省、州、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报告真实情况,提出督查建议,促进工作落实。

(五)负责应急管理和值班报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政府的日常值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准确报告重要事项,传达落实领导的指示、批示。

(六)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县政府工作的信息采编、报送及发布工作,审核把关政务公开信息,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县政府决策部署、政务活动。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电子政务工作,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七)负责信访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督导和县志工作。                                                                                                                                                                                                                                                                                                                                                                                                                                                                                                                                                       

(八)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提案。

(九)负责外事侨务及港澳台事务管理。

(十)协调指导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

(一)督查室

承办省、州、县委、县政府的查办件以及领导同志批示件;负责县政府全体会、县长办公会、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决定事项以及上级党政公文中要求反馈结果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政府系统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县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州级以上新闻单位在媒体及内部刊物中反映重要问题的督查工作;承办县政府督查工作的专题会议,编发《督查通知》、《督查通报》和《督查专报》;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办。

依法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建与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实施突发事件预案,承办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储备工作。

(三)地震办。

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实施意见、细则、规划和综合性防御对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地震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组织地震应急演习;参与国土和城乡编制规划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县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法制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县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并指导监督。协助县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负责审查修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县政府和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签署后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事项;指导、管理和监督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编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相关问题;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备案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规范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协助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的所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提出监督纠正有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建议;依法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组织指导全县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组织指导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实施和完善;研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和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县政府领导委托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研究和宣传;组织和指导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办理相关法律事项。

(五)外事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及港澳台工作的政策法规,配合省州外事办接待来县访问的国宾、党宾、重要外宾和来青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以及重要华侨华人、港澳台人士等;承担本地区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项目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本地区归侨、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做好侨务工作对象的服务、扶贫救济工作;接受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受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承办省外事办交办的其他涉外事项。

(六)接待办。

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来宾接待的方案、措施和办法;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及重要商务工作者的接待工作;接受上级接待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各县(区)接待联系、工作沟通;负责提出县领导参加接待活动的接待方案,组织落实具体接待事宜;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充分发挥“窗口”、“桥梁”作用;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信访办。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来访任务承办县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及本办立案信访案件,负责向乡镇和县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任务和信访案件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代表县委、县政府征集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县委、县政府正常信访工作秩序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工作。

(八)财务室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管好现金及存款;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严格按预算和专项指标核销单位财务支出;做好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和其他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为20名(含县长、副县长编制)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1、强化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督办职责,设立县政府督查室。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贵南县信访局牌子。县信访局在业务上接受县委办公室的指导。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办理工作,指导、协调、督查信访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调研信访工作,综合分析信访形势,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指导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信访工作;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复查复核本级信访事项;承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的科学预测和信访评估,建立健全多种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和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承担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统筹督查督办各类信访事项,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和网上信访业务培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非正常上访。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县政府办公室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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