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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 |
中共贵南县委 贵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
中共贵南县委 贵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武装部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青发〔2016〕14号)要求,贵南县及时印发了《贵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各乡镇、各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紧盯任务新目标,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重点推出了一批具有创新性、针对性、时效性、引领性的示范创建项目,形成了创优争先、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为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选树标杆、宣传典型,展现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新风貌,县政府按照《贵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验收评定工作方案》,对2018年确定的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单位,确定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并予授牌。
一、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创建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过马营镇人民政府
茫拉乡人民政府
二、县直部门示范创建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贵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南县水利局
贵南县教育局
贵南县司法局
贵南县国土资源局
贵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贵南县统计局
贵南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布局的具体举措,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益做法、经验、路径、方式,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学习借鉴示范创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州县委全会精神,按照《贵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认真落实《贵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南政办〔2017〕60号)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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